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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暖曦个人资料简介

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女,中国山东青岛人,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闺蜜”,11·3留日女生遇害案的当事人。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妈妈江秋莲发文宣布将对刘鑫提起诉讼。2019年,刘鑫改名为刘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即日起关闭刘鑫微博账号,该账号存在通过私信、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

甲骨家譜刻辭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刘鑫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月31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经过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暖曦经历
2010年夏天,刘鑫在青岛考上泰山学院日语专业。
2014年,刘鑫先来到日本留学,之后的2015年4月,江歌也来日本留学了。
2015年4月,对从语言学校毕业的江歌和刘鑫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江歌考入了法政大学,刘鑫考入了大东文化大学。
2015年11月,刘鑫因故搬到江歌的宿舍,闲聊中得知,刘鑫曾在江歌就读的初中借读过半年,两家仅相隔10公里,因此亲近起来。
2016年9月,刘鑫在假期时搬到了江歌租住的公寓,自此两人开始同住。
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鑫成为本案中的关键人物。
刘暖曦个人生活
在大东文化大学研究生院,陈世峰的研究室在5楼,刘鑫在6楼。虽然专业不同,上课还是会碰面。刘鑫觉得陈世峰看上去很斯文,和教授交谈时也很有礼貌,对陈世峰有些好感。两个月后,他们开始交往,随后同居。他们住在东京板桥区高岛平2丁目一间30多平方米的一居室里。陈世峰和刘鑫分别在便利店和中华料理店打工,每小时分别赚900和1000日元(近五六十元人民币)左右。
2016年6月,刘鑫和陈世峰开始交往以后,起初感情很好,不久之后就开始吵架。在刘鑫看来,陈世峰性格有点阴郁。他们开始为各种琐事而争吵,小到一顿饭、一部电影,陈世峰凡事非要和她辨出个对错来。陈世峰生气的时候,会直盯着她的眼睛,也不说话。刘鑫想要搬走。
2016年8月25日晚,刘鑫和陈世峰又吵了起来。陈世峰让刘鑫睡觉,刘鑫不想睡,陈世峰抓她手腕,刘鑫很害怕,想着要和他分手。她给中华料理店老板李虹打电话,说男朋友对她动粗,李虹劝她不要呆在家里。
那晚刘鑫仓皇出逃,跑下楼的时候大喊“救命”,以至于邻居报警,陈世峰一路追来,抢走了刘鑫的手机。
2016年8月26日,刘鑫觉得不便给老板继续添麻烦,搬到了另一个店员小宋家里。9月2日,刘鑫搬进了江歌的公寓。
刘暖曦事件
主词条: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与刘鑫外出打工后返回日本东京中野区家中,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鑫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在江歌遇害时,舍友刘鑫就躲在公寓的白色铁门后,她声称,一开始,自己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但监控视频显示,当天,陈世峰曾找前女友刘鑫复合,被拒。
案发时,刘鑫先江歌一步进门得以幸存,就是在这样狭长、闭塞的走廊里,江歌前面是紧闭的房门,后面是凶残的凶手陈世峰,无处逃离的她只能被一刀刀刺死。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此后,江秋莲与刘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鑫(刘暖曦)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妈妈发文宣布将对其同学刘鑫提起诉讼。 江秋莲请求判令刘鑫(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9年,刘鑫改名为刘暖曦。12月2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即日起关闭刘鑫微博账号,该账号存在通过私信、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
2020年,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称刘鑫拒收起诉书,法院最后选择公告送达。法院已定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点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2020年4月13日,法院送达开庭传票,定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对刘鑫的诉讼案。
2020年6月1日,山东青岛。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将于6月5日召开庭前会议。江秋莲称,法官并未透露庭前会议目的和内容,目前刘鑫是否会出面还未知。
2020年7月15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在国内起诉刘鑫的最后一份重要证据材料已经从日本取回完成认证,诉讼准备工作即将进入最后的阶段。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刘鑫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1年12月27日,澎湃新闻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2022年1月4日消息,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于1月10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1月19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个人微博发布视频称,她接受“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
2022年1月24日,刘暖曦(原名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表示,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出上诉。2022年1月24日午间,江秋莲对此回应称,自己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上诉是刘鑫的法律权利,自己会依法应诉。
2022年2月16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今天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2年11月20日,对于江歌母亲质疑11月初江歌遗体照片泄露是刘鑫所为一事,刘鑫在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否认是其泄露。
2022年11月21日,刘鑫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二审第二次开庭自己将会出庭,并表示自己与律师已经找到新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2022年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改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2023年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暖曦正对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1月4日消息,刘鑫(现用名刘暖曦)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2023年1月11日晚,江歌妈妈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发声称,其诉刘暖曦案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通过审核已经立案。

刘暖曦人物评价
刘鑫作为江歌生前好友,受到过江歌很多照顾,如果刘鑫及其家人在事后能表现出应有的道德和良知去关爱江歌母亲的话,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这个地步。
在案发后那个危险阶段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在事后将近一年的过程中,刘鑫既没有到江歌家看望江歌的妈妈,也没有去江歌的坟头祭奠,刘鑫的父母也没有给江歌母亲任何善良的回应,甚至当江歌的妈妈打电话向刘鑫了解女儿被害的过程(因为只有刘鑫知道),刘鑫却一直躲着,将微信拉黑,将号码屏蔽,毫无疑问,刘鑫和她的父母都得承担道义上的责任。(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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