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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的故事: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只活了15岁,但她却留下了很多英雄事迹。打小起,贫苦出身的她就爱憎分明,早在抗战时期,10岁的刘胡兰就积极参加村里的抗日儿童团,为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因为表现突出,她14岁就当上了区妇女干事,还被中国共产党吸收为预备党员。

刘胡兰

刘胡兰的故事
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1947年1月12日),女,汉族,原名刘富兰,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云周西村人。著名的革命先烈,优秀共产党员。
文水县云周西村的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更名刘胡兰。继母积极投身于妇救会工作,并非常支持刘胡兰参加革命。
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她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秋,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死法?”匪军喝叫“一个样”后,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
毛泽东在指挥全国战局之余,为刘胡兰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她凭着对人民的感情和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念,在铡刀面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这种表现,恰恰是共产党的革命教育深入千千万万农民心中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从本质上讲是一场新型的农民战争,是用先进阶级的思想发动和武装千百万原来是小生产者的农民。刘胡兰作为一个14岁的农村少年便能加入共产党,这首先在于她从儿童团起就接受了党的教育,并看到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给贫苦农民带来了根本利益。为了捍卫本阶级的利益,她能不贪财、不惧死,最后面对敌人的利诱,只回答说:“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在刑场上,她又大呼:“怕死不当共产党。”当时,匪军曾从现场的群众中拉出几个人,要他们去打刘胡兰,但没有一个人动手,这也恰恰表现出当时党与群众的鱼水关系。
1947年3月26日,毛泽东为刘胡兰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那恰恰又是中共中央刚刚从延安撤退的8天后,毛泽东正决定离开陕北以游击方式同国民党军周旋。在此紧要关头,全党的领袖在指挥全国战局的百忙中,为一个年轻的女党员写下这样的文字,正有着激励全党和全体解放区人民去英勇奋斗以赢得战争胜利的寓意。

刘胡兰纪念馆

刘胡兰轶事典故
据人民网2004年6月报道:刘胡兰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以及一次冥婚。1946年初,双方家长作主,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陈德邻订亲。不过这两个当事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于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劝说父母解除婚约。同年6月,又有人上门提亲。因男方当时在太谷县当学徒不常回家,刘胡兰以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为由拒绝。当时的刘胡兰已打定主意,追求自主的恋爱和婚姻。
同年秋,解放军某团连长王根固作战负伤被送到云周西村修养,王根固得了严重的疥疮,这种病传染,刘胡兰怀着对革命的向往和对病人的同情,主动承担了照顾伤病员的任务。刘胡兰因常去为王根固做饭、敷药,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爱情。在那个年代,身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的乡村,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反封建的思想解放。
由于战争环境险恶,加之刘胡兰年纪尚小,她与王根固尚未论及婚嫁。当时王连长只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信物。因作战需要归队时,他又送给刘胡兰一块小手帕留作纪念。刘胡兰临刑前把这块手帕当做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胡文秀。刘胡兰被杀害后,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

刘胡兰故居

后世纪念刘胡兰
1947年2月,山西《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牺牲的消息,刘胡兰的名字在华北大地不胫而走。当时一二〇师“战斗剧社”以刘胡兰烈士的光辉事迹为题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即创作了歌剧《刘胡兰》,每场演出都给观众很大教育。
刘胡兰牺牲半年后,1947年8月1日中共晋绥分局决定破格(通常年满18岁方可转正)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全国解放后,刘胡兰的事迹被写成书,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剧,生前所在村曾被改为“刘胡兰村”。
1956年,在山西省文水县建立了刘胡兰纪念馆,在烈士家乡云周西村修建了烈士陵园,永志纪念,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至陵园。有总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由广场、纪念碑、刘胡兰生平事迹陈列室、影视室、书画室、七烈士纪念厅和群雕、陵墓、刘胡兰雕像、碑亭、烈士被捕受审就义原址组成,以纪念碑和陵墓为中轴作对称分布,藏有烈士遗物74件。陈列室内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德、邓小平、江泽民和董必武、乌兰夫、郭沫若、谢觉哉的题词。
1957年刘胡兰烈士牺牲10周年之际,当地兴建了刘胡兰烈士陵园。在烈士墓前,有一尊汉白玉雕成的、昂首挺胸的刘胡兰全身雕像(生活在农村的刘胡兰从没拍过照片,塑造这个形象,是靠继母胡文秀口述介绍刘胡兰的外形特征,由著名雕塑家王朝闻创作出的原件放大、加工而来)。
1977年1月31日我国发行一套纪念邮票《J12 纪念刘胡兰烈士英勇就义三十周年》,纪念革命烈士刘胡兰同志。
1978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由作家马烽写的《刘胡兰传》。
1996年,为纪念刘胡兰英勇就义50周年,对刘胡兰纪念馆又实施了较大规模的维修改造工程,增设了刘胡兰事迹影视室、书画室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碑。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刘胡兰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毛泽东给她提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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