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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父子”刘廷镜和刘国珍之刘氏家族

如皋市档案馆藏刘公“去思碑” 民国版《如皋县志》关于刘廷镜的记载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沙水村,是一个进士举人频出、书香世代延绵的古村落。全村共出过2名进士和11名举人,著名的“翰林父子”刘廷镜和刘国珍两进士,就是沙水村人引以为傲的一张名片。

泸州刘氏古村

据宣统《南海县志》《刘氏族谱》记载:刘公廷镜本名刘奉耀,字梅荪,同治九年举人,同治十三年(1874)甲戌科会试中第一百零八名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以知县选用江苏如皋县。其子刘国珍,在宣统二年(1910)保和殿廷试一等三十八名进士,授职翰林院编修,属清代也是整个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批翰林中的一员。在沙水村刘氏大宗祠前,刘氏父子考中进士后回乡设立的旗杆夹,至今还在向世人昭示着刘氏家族的荣耀。而在千里之外的江苏省如皋市档案馆内,则一直保存着一块见证刘公廷镜出任如皋知县时惠政于民的“去思碑”。查民国《如皋县志》,刘公曾于清光绪七年(1881)任如皋知县,次年离任。虽然任职时间只有两年,但如皋的读书人和老百姓因“怀其惠”,为他敬立了一座“去思碑”。“去思碑”高141厘米、宽54厘米、厚8厘米,四周雕刻有云状花纹,顶端中部有“甘棠遗爱”四字,为颂扬离去的地方官之意。

该碑碑文自左至右,共刻有四行48个文字,前两行为“公名廷镜,号梅荪,广东南海县人,庚午科举人,甲戌科翰林院庶吉士。”第三行为“邑侯刘老公祖去思碑”,第四行是“光绪八年(1882)孟秋谷旦阖学敬立”。石碑距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字迹有些磨损,尚能辨认,是如皋市档案馆保存的为数不多的石刻档案之一,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和文物保存价值。刘公廷镜就任如皋知县时实施的惠政,民国时期出版的《如皋县志》记载:“刘廷镜,字梅荪,广东人南海人。由翰林院庶吉士改令如皋邑。性长厚,政尚简易,民怀其惠。每值书院课士之期,集诸生讲学论文,循循不倦,一时士风丕变,蒸蒸日上。去官之日,士民为立碑以志遗爱。”寥寥数十字的记载,凸现了刘公廷镜“性长厚”的正直人品、“政尚简易”从政风格、“集诸生讲学论文”倡导教育的为官之道和惠政于民的政绩。宣统《南海县志·列传》卷十四,对刘公廷镜在如皋不长的任职期间的惠政,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皋民好讼,廷镜随到随审随结,民免拖累。皋俗多藉尸图诈案,岁验十余起,抉其奸重惩之。更有传呈恶习,不分曲直,得贿即签差,民间多以是破家者,廷镜屏除之,非要证真犯不准传押。”这段文字是说,刘公对待如皋老百姓的官司,随到随审随时结案。对于一些想以死尸来敲诈的案件,刘公则选择奸诈严重的案件加以严惩,这样,那些敲诈案件很快就减少了。

对于公府大堂“不分曲直,得贿即签差”的恶习,刘公则进行屏弃和革除,只有真正要犯才进行传押,老百姓都免于官司的拖累。“芦课为如皋岁人一大宗,县属芦滩岁有升塌,历任多以清丈为渔利计。廷镜实事求是,书吏丈手工食,概捐廉给之,吏无所肥,民蒙其惠。”历史上,如皋县的很大一部分税收是从芦田征收的租税所得,县属的芦滩田亩数每年因时有坍塌而变化,对此,刘公实事求是地进行上报,从不弄虚作假而得利,书吏和相关后勤人员的费用,都从捐廉银中供给,老百姓深得其惠。于是,“江督刘坤一以讲求吏治、办事实心荐卓异,壬午调江南乡试同考官,旋调甘泉。去任之日,士民颂刘青天者逾十里,于县署建去思碑以志遗爱。”《南海县志》相关记载的字里行间,彰显了刘公廷镜在如皋任职期间,为官清廉,为民造福,深受如皋百姓爱戴的史实。离任如皋的刘公廷镜,先后出任扬州附郭首邑甘泉和六合县知县,后因积劳成疾告病退隐归乡。

退隐后,他闭门谢客,“以朱子格言为训”教导儿孙,严以自律,待人和易。常“与田夫野老课雨问晴,移晷无倦容”。主持三湖讲学堂时,倡议重葺荒芜的堂舍。又与乡绅倡办联防普安局以保护乡闾百姓的安全。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病卒,享年六十有二。 刘廷镜,字梅荪,云登堡沙水乡人(今丹灶镇沙水村),同治九年(1870)庚午科举人 ,同治十三年(1874)甲戌科二甲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改江苏如皋任知县。刘廷镜为官清廉,为民造福,深受当地官民爱戴。在其调职扬州甘泉县知县时,“士民颂刘青天者逾十里,于县署建去思碑以志遗爱”。刘廷镜病卒于光绪二十九年(1901)。其子刘国珍于宣统二年(1910)被授格致科进士翰林院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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