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郡,古地名。汉桓帝置高阳郡,治高阳,即今河北高阳县旧城村。
西汉初郦食其自称“高阳酒徒”,是高阳乡,在今河南,与高阳郡无关。晋治博陆(今河北蠡县南)。北魏还治高阳。隋开皇三年(583)废。
高阳郡始建于东汉桓帝时,西晋时设高阳国,治所在博陆(今河北省蠡县南)。辖4县。辖境包括今保定、清苑、高阳、博野、蠡县等地。隋开皇初废。高阳刘氏出自西汉皇族,是淮阳宪王之子高阳侯刘并的后裔。刘并在汉平帝时受封为高阳侯,王莽篡汉时免爵。其后裔散居高阳各处,为大族。
东晋侨置高阳郡,为安置高阳郡的流民,东晋政府在今南京市一带侨置高阳郡,领北新城、博陆二侨县。刘宋元嘉初废入侨置堂邑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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