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也有文官和武官之分。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秦时的官职
丞相——早期称相邦,是皇帝以下最重要的官职,被视为“百官之首”。
御史大夫——设立其用以牵制相权,为诸御史之首领,其地位仅此于丞相,故曰“掌副丞相”。
卫尉——负责宫廷的保卫、治安。
中尉——负责京师的保卫、治安。
廷尉——掌刑使。
博士——其职务是“掌通古今”。是唯一有权读禁书的人。
奉常——主办祭祀、宗庙之礼的官员。
郎中令——专司保卫皇帝宫殿之责。
典客——主管少数民族的事务。
宗正——主管皇族内部的事务。
治粟内史——管理农业的官职。
少府——管理皇家私家财富的机构。
郡一级官职
郡守——郡的最高长官。
郡丞——辅佐郡守管理郡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郡尉——负责郡的军事和治安。
监御使——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可用来牵制郡守。
县一级官职
县令——万户以上,为一县之首。
县长——万户以下。
县丞——辅佐管理县中的行政和刑狱工作。
县尉——负责县的军事和治安。
乡一级官职,参见县一级官职设定。
里一级官职同上。
亭一级官职同上。
●西汉的官职表
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侍曹,主通报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同时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与九卿相同,因此把他们和九卿统称为诸卿。京北尹,右扶风,左冯翊是三辅即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有资格参加朝议,具有高与一般郡国长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于诸卿。
1,太常
太常原名为奉常,汉朝景帝时改名为太常。掌宗庙事,一般不参加具体的行政事务,是九卿之首。
属官主要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诸庙寝陵园,机构复杂,编制庞大。
太常机构的官吏,俸禄,印件及其掌职如下:
官名 秩俸 印件 掌职
太常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掌宗庙礼仪。
太常丞, 秩俸千石, 铜印黑绶,掌凡祭祀及行礼之事,总署曹事,典诸陵邑。
赞飨,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赞天子。
礼官大夫, 千石至六百石,散职无印,是太常礼仪顾问。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政事。
均都长丞, 主山陵上槁输入。
都水长丞, 主宗庙陵园治水堤。
曲台署长, 主典台殿事。
太史属官:
太史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天时,星历。
太史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辅佐太史令。
侍诏, 秩俸二百石, 分掌星历,龟卜,请雨事。
治历, 主历法。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二百石, 主故事,掌历史上国家祭祀,丧娶事。
大典星, 掌星历。
望气佐, 主望气。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明堂。
灵台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灵台。
灵台侍诏, 分掌星,日,天象,钟律之事。
太乐属官:
太乐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之事。
太乐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太乐令助手。
员吏, 秩俸百石, 太乐丞手下的具体办事者。
乐人八佾舞, 凡祭祀时为之乐舞。
太祝属官:
太祝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读祝词及迎送诸神。
太祝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祝小神事。
员吏, 秩俸百石至斗食, 协助令,丞。
祝人, 祭祀时司告鬼神的人。
宰人, 主厨。
太宰属官:
太宰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陈馔具。
太宰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明堂馔具。
员吏, 百石至斗食, 太宰丞下具体办事者。
宰人, 主厨。
屠者, 主屠牲。
卫士, 主警卫。
太卜属官:
太卜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国有大事时主卜问。
太卜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助佐太卜令。
员吏, 具体办事者。
太医属官: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 掌医药。
诸宗庙寝属官:
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守宗庙,掌案行扫除。
食监,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食官令号。
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令守庙。
校长,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主宗庙寝兵戎盗贼事。
监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食监助手。
中黄门, 食监助手。
寝陵园食官属官:
庙郎, 主宗庙。
寝郎, 主守寝。
园郎, 主守园。
员吏,
卫士, 主诸庙陵园警卫。
博士属官:
祭酒,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教育。
博士, 秩俸比六百石, 掌教育弟子,国有疑问,掌承问对。
博士弟子,
歌吹诸生。
2,光禄勋
光禄勋,由秦郎中令演化而来,主管宫廷内的警卫事务,但是实际的权力不止于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这里,同时这里又是候补官员集中训练的地方。
光禄勋官吏:
光禄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光禄丞, 秩俸千石,
车郎将, 秩俸比千石,
户郎将, 秩俸比千石,
骑郎将,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郎中三将,主宿卫护从。
做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五官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右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中郎将,主宿卫护从。
虎贲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羽林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将统称为虎贲羽林,主宿卫护从。
光禄大夫, 秩俸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 秩俸比一千石,
中散大夫, 秩俸六百石,
谏议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问应对,为皇帝谋事。
议郎, 秩俸六百石, 为皇帝谋事。
仆射, 秩俸比千石, 主宾赞受事。
谒者, 秩俸比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常侍谒者, 秩俸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给事谒者, 秩俸四百石, 主宾赞受事。
主事,
员吏,
掾。
3,卫尉
卫尉,秦时官名,西汉景帝初更名为中大夫令,有元年复为卫尉。
卫尉职掌宫门卫屯兵,是一个武职,是皇帝的禁卫司令,西汉兵制在京师有南北两军,北军由执金吾领,掌京师的徼巡,南军由卫尉统领,掌官门内屯兵。
卫尉官吏:
卫尉卿, 秩俸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卫尉丞, 秩俸千石, 卫尉卿助手。
公车司令, 秩俸六百石, 掌殿司马门,夜缴宫中。
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南宫卫士丞,
南宫卫士员吏,
南宫卫士,
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北宫卫士丞,
北宫卫士员吏,
北宫卫士,
卫尉员吏,
卫尉卫士,
左都侯, 秩俸六百石, 掌剑戟,缴巡宫。
右都侯, 秩俸六百石,
宫殿掖门司马,秩俸比千石。
4,太仆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及牲畜事务。
太仆官吏:
太仆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车马,天子每出,负责安排前后的礼仪队伍。
太仆丞,
太厩令,
太厩丞,
太厩尉;
未央令,
未央丞,
未央尉;
家马令,
家马丞,
家马尉;
边郡六牧师苑令,
边郡六牧师苑丞;
考工令, 秩俸六百石, 制作兵器,弓弩刀铠。
考工左丞, 协助考工令。
考工右丞, 协助考工令。
5,廷尉
廷尉主管刑法和监狱以及审判案件。
廷尉官吏:
廷尉,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廷尉丞,
廷尉左监,
廷尉右监,
廷尉左平,
廷尉右平,
廷尉正。
6,大鸿胪
大鸿胪,原称为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
大鸿胪分管边区少数民族事务和诸王列侯朝聘事务。
大鸿胪官吏:
大鸿胪,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鸿胪文学,
大行治礼丞,
大行卒史,
行人,
翻译,
主客。
7,宗正
宗正主管皇室的宗室事务,皇帝,诸侯王,外戚男女的姻亲嫡庶等关系都由宗正来记录。
宗正官吏:
宗正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宗正丞, 秩俸比千石,
宗正员吏,
公主家令,
公主丞。
8,大司农
大司农主管全国的赋税钱财,是汉朝的中央政府财政部,凡国家财政开支,军国的用度,诸如田租,口赋,盐铁专卖,均输漕运,货币管理等都由大司农管理。
大司农官吏:
大司农,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大司农丞,秩俸千石, 掌财政收支的统计财会事。
大司农部丞, 共有是三人,负责十三州事务。
治粟都尉,
太仓令,
太仓丞;
均输令,
均输丞;
平淮令,
平淮丞;
都内令,
都内丞;
籍田令,
籍田丞;
斡官令,
斡官丞;
盐市令,
盐市丞;
郡国盐铁官,
常平仓官,
大司农史,
稻田使者,
郡国农官,
榷沽官。
9,少府
少府主管皇室的财钱和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项事务以及山海池泽之税。
少府机构官吏:
官名 俸禄 职掌
少府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山河池泽之税,以供皇室之用。
少府丞, 秩俸比一千石, 辅佐少府卿治事。
符节令, 秩俸六百石, 率符节台,主符节事。
兰台属官:
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 领殿中兰台,掌图书秘籍,受公卿奏事,纠举不法。
侍御史, 秩俸六百石, 分五曹办事。
御史员, 秩俸六百石, 留台治百官。
尚书属官:
尚书令, 秩俸一千石, 掌皇上的奏章及出纳。
尚书仆射,秩俸六百石, 主章奏文书,尚书令不在时,可代行时。
尚书丞, 秩俸四百石, 佐尚书仆射。
侍曹尚书, 主丞相御史事。
二千石曹尚书, 主刺史二千石事。
户曹尚书, 主吏民上书事。
客曹尚书, 主外国四夷事。
三公尚书, 主断狱事。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掌诸医。
协律都尉, 掌校正乐律。
供皇帝服御诸令丞属官:
织室令, 主织。
东园匠令, 做陵内器物,有十六丞。
钩盾令, 主近苑囿。
尚方令, 主作器物。
尚书待治, 尚书令的属官。
御府令, 主天子衣服。
采珍宝金玉令, 主才珠宝金玉。
太官令, 主膳食,属官有尚食,尚席,食监三丞。
汤官令, 主饼饵。
导官令, 主择米。
若卢令, 主藏兵器。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有五丞。
水衡都尉丞, 协助水衡都尉。
上林令, 主上林,有八丞,十二尉。
均输令, 有四丞。
均输丞, 协助均输令。
御羞令,
禁圃令,
辑濯令,
钟官令, 主铸钱。
技巧令,
六厩令, 掌天子六厩。
辩铜令, 主分辨铜之种类。
黄门令丞属官:
黄门令,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黄门,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驸马,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谒者,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署长,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三,除九卿外的其他诸卿
1,执金吾
执金吾领京师北军,掌京师徼循。
执金吾的官吏:
执金吾, 秩俸二千石。
中垒令,
中垒丞;
寺令,
寺丞;
武库令,
武库丞;
都般令,
都般丞;
式道左中侯,
式道左中丞;
式道右中侯,
式道右中丞;
左京辅都尉,
左京辅都尉丞;
右京辅都尉,
右京辅都尉丞。
2,将作大匠
将作大匠,原为将作少府,本是从少府中分离出来,主要是掌治宫室。
将作大匠的官员:
将作大匠,秩俸二千石,银印青绶。
石库,
东园主章,
六章长丞,
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
3,大长秋
大长秋是后宫皇后的官署,秩俸二千石。
4,右扶风
右扶风,原名为都尉,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5,京兆尹
京兆尹,原名为内史或是右内史。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6,左冯翊。
左冯翊,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四,郡国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郡国同级。
郡国的编制:
郡守, 秩俸二千石, 掌一郡大小事。
国相, 秩俸二千石, 掌一国大小事。
都尉, 比二千石,
郡丞, 秩俸六百石,
长史, 秩俸六百石,
功曹史,
五官掾,
督邮,
郡府属官:
主记事掾史, 主录记事。
录事掾史, 主记。
奏事掾史, 主奏议事。
少府史, 总典守相私家财务出纳。
门下督贼曹, 主兵卫,巡查侍从。
门下贼曹, 主侍卫。
府门亭长, 主守卫。
门下议曹史, 主谋议。
门下掾, 杂务人员。
门下史, 杂务人员。
门下书佐, 杂务人员。
门下小吏, 杂务人员。
民政官员:
户曹掾史, 主民户,祭祀,农桑。
田曹掾史, 主垦埴畜养。
水曹掾史, 郡国水利人员。
时曹掾史, 主时节祭祀。
比曹掾史, 主郡内财物,尾数之检核。
财政官员:
仓曹掾史, 主仓谷事。
金曹掾史, 主货币盐铁事。
计曹掾史, 主上计之事。
市掾, 主市政。
兵政官员:
兵曹掾史, 主兵事。
尉曹掾史, 主徒卒转运事。
政法官员:
贼曹掾史, 主盗贼事。
塞曹掾史, 掌边塞之职。
贼捕掾, 主捕盗贼。
决曹掾史, 断罪决狱。
辞曹掾史, 主辟讼事。
交通官员:
督邮掾, 主奉诏系捕,录送囚徒,催租点兵。
法曹掾史, 主邮驿。
漕曹掾史, 主漕运粮草事。
教育卫生官员:
学官掾史, 主郡学校事。
郡掾祭酒, 主教育。
学经师, 主教育。
文学史, 主教育。
医曹掾史, 主医药事。
五,西域都护府
西域都护府与郡国同级,掌管西域各国。
西域都护府官吏:
西域都护, 秩俸二千石,
西域都护副较尉,秩俸比二千石,
西域都护丞,
西域都护司马,
西域都护候,
西域都护千人。
六,县制
县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县官员:
县令, 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县长, 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 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功曹史, 总揆众事。
县尉,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掌县军事。
县丞,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主簿, 县府门长,官众事。
廷掾, 督乡事。
主记室, 管文书。
少府, 主财用。
门下游缴,
门下贼曹, 主兵卫。
门下议曹, 参议诸事。
门下掾史,
闾师。
县佐,
县史, 秩俸百石以下。
七,县以下的机构
县以下的基层机构是乡,里,亭。
汉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乡官主要有三老。蔷夫,游缴。三老掌教化,蔷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缴捕盗贼,官治安。
乡下有里,什,伍。里设里长,什设什长,伍设伍长,亭设亭长,秩俸百石以下。
汉朝郡:
名称 治所
京兆尹, 长安
右扶风, 长安。
左冯翊, 长安。
河南郡, 雒阳。
东郡, 濮阳。
颖川郡, 阳翟。
汝南郡, 平舆。
沛郡, 相。
南阳郡, 宛。
琅琊郡, 东武。
东海郡, 郯。
会稽郡, 吴。
豫章郡, 南昌。
南海郡, 番禺。
交趾郡, 赢偻。
日南郡, 西捲
蜀郡, 成都。
益州郡, 滇池。
武威郡, 姑藏。
张掖郡, 觖得。
敦煌郡, 敦煌。
太原郡, 晋阳。
涿郡, 涿。
西域都护府, 乌垒。
渤海郡, 浮阳。
辽东郡, 襄平。
乐浪郡, 朝鲜。
主要参考文献为:
曾繁康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贺旭志著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张晋潘,王超编写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汉书》
●汉朝将军位
一品 大将军 (以上为三公级将军)
二品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以上为三公级将军)
抚军大将军、中军大将军、上军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国大将军、
南中大将军(以上为二品大将军)
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四征资深者皆为大
将军。以上为四征将军)
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以上为四镇将军)
三品 中领军(资深者为领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以上为四安将军)
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以上为四平将军)
征蜀将军、征虏将军、镇军将军、镇护将军、安众将军、安夷
将军、安远将军、平寇将军、平虏将军、平狄将军、平难将军、
辅国将军、虎牙将军、轻车将军、冠军将军、度辽将军、横海
将军(以上为三品杂号将军)
四品 中护军、武卫将军(中护军资深者为护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以上
野战军五校尉)
中坚将军、骁骑游击将军、左军将军(以上为四品常设将军)
建威将军、建武将军、振威将军、振武将军、奋威将军、
奋武将军、扬威将军、扬武将军、广威将军、广武将军、
宁朔将军、
左积射将军、右积射将军、强弩将军(以上为四品杂号将军)
东中郎将、南中郎将、西中郎将、北中郎将(以上为四中郎将)
振威中郎将、建义中郎将、奉义中郎将、平虏中郎将、
典军中郎将、抚军中郎将、武卫中郎将、司金中郎将、
司律中郎将、
护匈奴中郎将、率善中郎将(以上为四品杂号中郎将)
戊己校尉、平虏校尉、讨寇校尉、建忠校尉、护羌校尉、
护东羌 校尉、护乌丸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西
戎校尉、东夷校尉(以上为派遣军)、监军(以上为监
军或护军)
五品 偏将军、裨将军(以上为五品常设将军)
鹰扬将军、折冲将军、虎烈将军、宣威将军、威远将军、
宁远将军、
伏波将军、虎威将军、凌江将军、荡寇将军、昭武将军、昭烈将军、
昭德将军、讨逆将军、破虏将军、讨寇将军、宣德将军、威虏将军、
捕虏将军、殄吴将军、殄夷将军、扬烈将军、建忠将军、立义将军、
怀集将军、横野将军、楼船将军、复土将军、忠义将军、建节将军、
翼卫将军、讨夷将军、怀远将军、绥边将军(以上为五品杂号将军)
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以上为监军或护军)
六品 和戎护军、殄虏护军
(以上为杂号护军)
●三国军队官职
官衔名称 所需官阶 带兵量
布衣
兵勇
十骑长
百骑长
千骑长
裨将军 六品官
偏将军 六品官
州刺使 六品官
威北将军 六品官
威西将军 六品官
威南将军 六品官
威东将军 六品官
州牧 六品官
军师将军 六品官
安国将军 六品官
横江将军 五品官
破虏将军 五品官
羽林中郎将 五品官
荡寇将军 五品官
讨逆将军 五品官
昭文将军 五品官
昭武将军 五品官
虎贲中郎将 五品官
奋武将军 五品官
奋威将军 五品官
扬武将军 五品官
扬威将军 五品官
北中郎将 五品官
南中郎将 五品官
振武将军 五品官
振威将军 五品官
建武将军 五品官
建威将军 五品官
右中郎将 五品官
左中郎将 五品官
镇军将军 五品官
辅国将军 五品官
五官中郎 五品官
征虏将军 五品官
安远将军 五品官
卫尉 五品官
后将军 四品官
前将军 四品官
执金吾 四品官
右将军 四品官
左将军 四品官
光禄勋 四品官
平北将军 四品官
平西将军 四品官
平南将军 四品官
平东将军 四品官
司空 四品官
安北将军 四品官
安西将军 四品官
安南将军 四品官
安东将军 四品官
司徒 三品官
镇北将军 三品官
镇西将军 三品官
镇南将军 三品官
镇东将军 三品官
太尉 三品官
征北将军 三品官
征西将军 三品官
征南将军 三品官
征东将军 三品官
大司马 二品官
丞相 二品官
卫将军 二品官
公爵 二品官
车骑将军 二品官
骠骑将军 二品官
大将军 二品官
王爵 二品官
●唐代官职(一)
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
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遍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故采其纲目条理可为后法,及事虽非正后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于篇。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故不著其详。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堂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行总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庶务皆会决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四曰令,皇太子用之;五曰教,亲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下之达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状,三曰笺,四曰启,五曰辞,六曰牒。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凡授内外百司之事,皆印其发日为程,一曰受,二曰报。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凡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以岁终为断。龙朔二年,改尚书省曰中台,废尚书令;尚书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伯。光宅元年,改尚书省曰文昌台,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台,长安三年曰中台。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龙朔二年,改左右仆射曰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曰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丞之贰。以都事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以主事、令史、书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长启闭、传禁约;以掌固守当仓库及陈设。诸司皆如之。隋尚书省诸司郎及承务郎各一人,而废左右司。武德三年,改诸司郎为郎中,承务郎为员外郎。贞观元年,复置左右司郎中。龙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肃机,郎中曰左右承务,诸司郎中曰大夫。永昌元年,复置员外郎。神龙元年省,明年复置。初有驲驿百人,掌乘传送符,后废。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诸司主事,从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放,为之注拟。五品以上,以名上而听制授;六品以下,量资而任之。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为尚书、侍郎之贰。凡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曰特进,从二品曰光禄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曰银青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从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从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议郎,正六品下曰承议郎,从六品上曰奉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从七品上曰朝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从八品上曰承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凡流外九品,取其书、计、时务,其校试、铨注,与流内略同,谓之小选。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司绩。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诸郎中、员外郎品皆如之。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曰开国县公,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六曰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凡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占、相不入门。王妃、公主、郡县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凡外命妇朝参,视夫、子之品。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流外技术官,不封母、妻。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从六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国公及三品,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四人,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八品。凡置媵,上其数,补以告身。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户,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皆有课户。名山、大川、畿内之地,皆不以封。
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实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上阵;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之等:见任、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跳荡人,上资加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下获三转,第二、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下获两转。下阵之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上阵上获,比两番降二转。凡勋官九百人,无职任者,番上于兵部,视远近为十二番,以强干者为番头,留宿卫者为番,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门、仓库,执刀。上柱国以下番上四年,骁骑尉以下番上五年,简于兵部,授散官;不第者,五品以上复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简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则番上六年,八年则番上四年。勋至上柱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太常音声人,得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诸州授勋人,岁第勋之高下,三月一报户部,有蠲免必验。
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死而传于史官、谥于太常,则以其行状质其当不;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者以闻,报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之。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克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曰职事脩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状,为下下。凡定考,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每岁,尚书省诸司具州牧、刺史、县令殊功异行,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盗贼多少,皆上于考司。监领之官,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殿。博士、助教,计讲授多少为差。亲、勋、翊卫,以行能功过为三等,亲、勋、翊卫备身,东宫亲、勋、翊卫备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及亲勋翊卫主帅、校尉、直长、品子、杂任、飞骑,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阶。番考别为簿,以侍郎颛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凡制敕不便,有执奏者,进其考。贞观初,岁定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涖之,号监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其后屡置监考、校考、知考使。故事,考簿硃书,吏缘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唐代官职(二)
○户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中、丁、老为之帐籍,以永业、口分、园宅均其土田,以租、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以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以诸行郎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矣。会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钱谷。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
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军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木契百,合诸司出给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尚书、侍郎之贰。五礼之仪:一曰吉礼,二曰宾礼,三曰军礼,四曰嘉礼,五曰凶礼。凡齐衰心丧以上夺情从职,及周丧未练、大功未葬,皆不预宴;大功以上丧,受册涖官,鼓吹从而不作,戎事则否。凡朝,晚入、失仪,御史录名夺俸,三夺者奏弹。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衣冠。皇帝巡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参;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则四时遣使起居。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河南、太原府父老,每岁上表愿驾幸,遣使以闻。驾在都,则京兆府亦如之。凡景云、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端,其名物三十有人;苍乌、硃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余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庙。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皇亲三等以上丧,举哀,有司帐具给食;诸蕃首领丧,则主客、鸿胪月奏。
礼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仪曹郎曰礼部郎中,司籓郎曰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礼部曰春官。有礼部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珠玉珍宝供祭者,不求于市。驾部、比部岁会牲之死亡,输皮于太府。郊祭酒醴、脯醢、黍稷、果实,所司长官封署以供。两京及碛西诸州火祆,岁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名臣墓,州县以官告祭。二王後享庙,则给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时省问。凡国忌废务日,内教、太常停习乐,两京文武五品以上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于寺观。凡名医子弟试疗病,长官涖覆,三年有验者以名闻。
膳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陵庙之牲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舆乃遣,进胙亦如之。非大礼、大庆不献食,不进口味。凡羊,至厨而乳者释之长生。大斋日,尚食进蔬食,释所杀羊为长生供奉。凡献食、进口味,不杀犊。尚食有猝须别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凡尚食进食,以种取而别尝之。殿中省主膳上食于诸陵,以番上下,四时遣食医、主食各一人涖之。
主客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诸蕃朝见之事。二王後子孙视正三品,酅公岁赐绢三百,米粟亦如之,介公减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给牒,覆其人数,谓之边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视品给以衣冠、袴褶。乘传者日四驿,乘驿者六驿。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句会之。客初至及辞设会,第一等视三品,第二等视四品,第三等视五品,蕃望非高者,视散官而减半,参日设食。路由大海者,给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还者,给入海程粮,西北诸蕃,则给度碛程粮。蕃客请宿卫者,奏状貌年齿。突厥使置市坊,有贸易,录奏,为质其轻重,太府丞一人涖之。蕃王首领死,子孙袭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摄者,嫡年十五还以政。使绝域者还,上闻见及风俗之宜、供馈赠贶之数。
○兵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之事;一人判簿及军戎调遣之名数,朝集、禄赐、假告之常。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则核簿书、资历、考课。皆为尚书、侍郎之贰。武散阶四十有五;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曰镇军大将军;正三品上曰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下曰怀化将军;从三品上曰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曰归德将军;正四品上曰忠武将军;正四品下曰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从四品上曰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曰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正五品下曰宁远将军、怀化郎将;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归德郎将;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副尉、怀化司阶;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从六品下曰振威副尉、归德司阶;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下曰致果副尉、怀化中候;从七品上曰翊麾校尉;从七品下曰翊麾副尉、归德中候;正八品上曰宣节校尉;正八品下曰宣节副尉、怀化司戈;从八品上曰御侮校尉;从八品下曰御侮副尉、归德司戈;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正九品下曰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从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从九品下曰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自四品以上,皆番上于兵部,以远近为八番,三月一上;三千里外者免番,输资如文散官,唯追集乃上。六品以下,尚书省送符。怀化大将军、归德大将军,配诸卫上下;余直诸卫为十二番,皆月上。忠武将军以下、游击将军以上,每番,阅强毅者直诸卫;番满,有将略者以名闻。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职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脩,岁与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鸿胪讯其国山川、风土,为图奏之,副上于职方;殊俗入朝者,图其容状、衣服以闻。
驾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给传乘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六品、七品二马,八品、九品一马;三品以上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上有差。凡驿马,给地四顷,莳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九;阻险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
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戎器、卤簿仪仗。元日冬至陈设、祠祀、丧葬,辨其名数而供焉。凡戎器,色别而异处,以卫尉幕士暴凉之。京卫旗画蹲兽、立禽,行幸则给飞走旗。凡诸卫仪仗,以御史涖其庋掌;武库器仗,则兵部长官涖其脩完。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甲、纛、旗、幡、槊;诸卫,给弓;千牛,给甲。
○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凡反逆相坐,没其家配官曹,长役为官奴婢。一免者,一岁三番役。再免为杂户,亦曰官户,二岁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为良人。六十以上及废疾者,为官户;七十为良人。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以上印臂,仲冬送于都官,条其生息而按比之。乐工、兽医、骗马、调马、群头、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贯州县者,按比如平民,不番上,岁督丁资,为钱一千五百;丁婢、中男,五输其一;侍丁、残疾半输。凡居作者,差以三等: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丁奴,三当二役;中奴、丁婢,二当一役;中婢,三当一役。
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
司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凡著籍,月一易之。流内,记官爵、姓名;流外,记年齿、貌状。非迁解不除。凡有召者,降墨敕,勘铜鱼、木契然后入。监门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昼题时刻,夜题更筹。命妇诸亲朝参者,内侍监校尉涖索。凡苇畚车,不入宫门。阑遗之物,揭于门外,榜以物色,期年没官。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司给过所;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籍,三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
○工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贰。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内中尚巧匠,无作则纳资。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龙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宝十一载,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职田、诸司公廨田,以品给焉。
虞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苑囿、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顿、畋猎之事。每岁春,以户小儿、户婢仗内莳种溉灌,冬则谨其蒙覆。凡郊祠神坛、五岳名山,樵采、刍牧皆有禁,距遗三十步外得耕种,春夏不伐木。京兆、河南府三百里内,正月、五月、九月禁弋猎。山泽有宝可供用者,以闻。
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凡坑陷、井穴皆有标。京畿有渠长、斗门长。诸州堤堰,刺史、县令以时检行,而涖其决筑。有埭,则以下户分牵,禁争利者。
○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行幸,则负宝以从,版奏中严、外办;还宫,则请降辂、解严。皇帝斋,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币;盥,则奉匜、取盘,酌罍水,赞洗;酌泛齐,受虚爵,进福酒,皆左右其仪。飨宗庙,进瓚而赞酌郁酒;既祼,赞酌醴齐。籍田,则奉耒。四夷朝见,则承诏劳问。临轩命使册皇后、皇太子,则承诏降宣命。慰问、聘召,则涖封题。发驿遣使,则给鱼符。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授之史官;既书,复涖其记注。职事官六品以下进拟,则审其称否而进退之。武德元年改侍内曰纳言,三年曰侍中。龙朔二年改门下省曰东台,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纳言,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开元元年曰黄门省,侍中曰监,天宝元年曰左相。
门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盥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涖封符券、给传驿。龙朔二年改黄门侍郎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曰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黄门侍郎,太历二年复旧。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隋废散骑常侍。贞观元年复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曰侍极。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投匦者,使先验副本。开成三年,知匦使李中敏以为非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也,乃奏罢验副封。武德元年置谏议大夫,龙朔二年曰正谏大夫,贞元四年分左右。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驳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书令史四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三人,能书一人,传制二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补制敕匠五人,装潢一人。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给事郎曰给事中。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则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听,退而书之,季终以授史官。贞观初,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议政事,起居郎一人执笔记录于前,史官随之。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閤,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高宗临朝不决事,有司所奏,唯辞见而已。许敬宗、李义府为相,奏请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对仗承旨,仗下,与百官皆出,不复闻机务矣。长寿中,宰相姚建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纪,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非其实,未几亦罢。而起居郎犹因制敕,稍稍笔削,以广国史之阙。起居舍人本记言之职,唯编诏书,不及它事。开元初,复诏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随仗而入,位于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专权,又废。大和九年,诏入阁日,起居郎、舍人具纸笔立螭头下,复贞观故事。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贞观三年置起居郎,废舍人。龙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焉。隋谒者台有典仪,武德五年复置,隶门下省。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诸门开阖之节,奉管钥而出纳之。开则先外后内,阖则先内后外;启闭有时,不以时则诣閤覆奏。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钥。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行幸,则奉以从焉。大事出符,则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书;小事则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武后延载元年,改符玺郎曰符宝郎;开元元年,亦曰符宝郎。
●唐代官职(三)
○弘文馆
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仪凤中,置详正学士,校理图籍。武德后,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已下曰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皆它官领之。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学士八人,以象八节;直学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时。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开元七年曰弘文馆,置校书郎,又有校理、雠校错误等官。长庆三年,与详正学士、讲经博士皆罢,颛以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以下曰直学士,未登朝为直馆。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凡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之制。有学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供进笔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八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武德三年,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改中书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曰右相,至大历五年,紫微侍郎乃复为中书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制敕既行,有误则奏改之。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大捷、祥瑞,百寮表贺亦如之。册命大臣,则使持节读册命;将帅有功及大宾客,则劳问。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滞。百司奏议考课,皆预裁焉。以久次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杂事;又一人知制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余分署制敕。以六员分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预。姚崇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为商量状,与本状皆下紫微令,判二状之是否,然后乃奏。开元初,以它官掌诏敕策命,谓之“兼知制诰”。肃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书舍人事。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会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先是,知制诰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时,选尚书郎为之。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脩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脩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军出,则受命劳遣;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有令史十人,典谒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曰通事舍人。
○集贤殿书院
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脩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脩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脩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加脩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脩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十三年,改丽正脩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玄宗尝选耆儒,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至是,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其后,又增脩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检讨官、文学直之员;募能书者为书直及写御书人,其后亦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又置画直。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拓书有官者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学士。贞元初,置编录官;四年,罢大学士;八年,罢校理,置校书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复置集贤校理,罢校书、正字;四年,集贤御书院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如开元故事,以学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为校理,余皆罢。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永徽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文明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章善、明福门。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十三人。崔祐甫为相,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检讨八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写御书手九十人,画直六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拓书六人,典四人。
○史馆
修撰四人,掌修国史。贞观三年,置史馆于门下省,以他官兼领,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馆称,以宰相涖脩撰;又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脩五代史。开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监脩国史,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史官记事隶门下省,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脩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天宝后,他官兼史职者曰史馆脩撰,初入为直馆。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建议: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修撰,以官高一人判馆事;未登朝官皆为直馆。大中八年,废史馆直馆二员,增脩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
○秘书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
郎二人,从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龙朔二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有楷书五人,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掌固四人。
○司天台
监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监掌察天文,稽历数。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有通玄院,以艺学召至京师者居之。凡天文图书、器物,非其任不得与焉。每季录祥眚送门下、中书省,纪于起居注,岁终上送史馆。岁颁历于天下。武德四年,改太史监曰太史局,隶秘书省;七年,废监候。龙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秘书阁局,令曰秘书阁郎中。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浑天监,不隶麟台;俄改曰浑仪监,置副监及丞、主簿,改司辰师曰司辰。长安二年,浑仪监复曰太史局,废副监及丞,隶麟台如故,改天文博士曰灵台郎,历博士曰保章正。景龙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监,不隶秘书省,复置丞。景云元年,又为局,隶秘书省,逾月为监,岁中复为局;二年,改曰浑仪监。开元二年,复曰太史监,改令为监,置少监。十四年,太史监复为局,以监为令,而废少监。天宝元年,太史局复为监,自是不隶秘书省。乾元元年,曰司天台。艺术人韩颍、刘烜建议改令为监,置通玄院及主簿,置五官监候及五官礼生十五人,掌布诸坛神位,五官楷书手五人,掌写御书。有令史五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历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司辰师五人,正九品下,装书历生五人。掌候天文,掌教习天文气色,掌写御历,后皆省。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时,各司其方之变异。冠加一星珠,以应五纬;衣从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会及大礼,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见。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
五官保章正二人,从七品上;五官监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历二人,从八品上。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
五官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变。五官挈壶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武后长安二年,置挈壶正。乾元元年,与灵台郎、保章正、司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视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检校刻漏,后皆省。
○殿中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属有六局,曰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少监为之贰。凡听朝,率属执繖扇列于左右;大朝会、祭祀,则进爵;行幸,则侍奉仗内、骖乘,百司皆纳印而藏之,大事听焉,有行从百司之印。左右仗厩:左曰奔星,右曰内驹。两仗内又有六厩:一曰左飞,二曰右飞,三曰左万,四曰右万,五曰东南内,六曰西南内。园苑有官马坊,每岁河陇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六闲马,以殿中监及尚乘主之。武后万岁通天元年,置仗内六闲:一曰飞龙,二曰祥麟,三曰凤苑,四曰鹓鸾,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号六厩。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以中官为内飞龙使。圣历中,置闲厩使,以殿中监承恩遇者为之,分领殿中、太仆之事,而专掌舆辇牛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监皆不豫。开元初,闲厩马至万余匹,骆驼、巨象皆养焉。以驼、马隶闲厩,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雕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坊。侍御尚医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武德元年,改殿内省曰殿中省。龙朔二年,曰中御府,监曰大监,丞曰大夫。有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长各八人。旧有天藏府,开元二十三年省。
进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陈设,戎服执鞭,居立仗马之左,视马进退。天宝八载,罢南衙立仗马,因省进马;十二载复置,乾元后又省,大历十四年复。
△尚食局
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长五人,正七品上。诸奉御、直长,品皆如之。食医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储供,直长为之贰。进御必辨时禁,先尝之;飨百官宾客,则与光禄视品秩而供;凡诸陵月享,视膳乃献。龙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诸局奉御皆曰大夫。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药局
奉御二人,直长二人。掌和御药、诊视。凡药供御,中书、门下长官及诸卫上将军各一人,与监、奉御涖之。药成,医佐以上先尝,疏本方,具岁月日,涖者署奏;饵日,奉御先尝,殿中监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后进御。太常每季阅送上药,而还其朽腐者。左右羽林军,给药;飞骑、万骑病者,颁焉。龙朔二年,改尚药局曰奉医局。有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二人,掌固四人。
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
司医五人,正八品下;医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疗众疾。皆贞观中置。
△尚衣局
奉御二人,直长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天子;大朝会,设案。龙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
奉御二人,直长六人,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行幸,则设三部帐幕,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则蔽以排城。大朝会,设黼扆,施蹑席,薰炉。朔望,设幄而已。龙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旧有给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汤沐、灯烛、杂使,贞观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长十人,掌内外闲厩之马。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凡外牧岁进良马,印以三花、“飞”“凤”之字。飞龙厩日以八马列宫门之外,号南衙立仗马,仗下,乃退。大陈设,则居乐县之北,与象相次。龙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驾局。有书令史六人,书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习驭五百人,掌闲五千人,典事五人,兽医七十人,掌固四人。习驭,掌调六闲之马;掌闲,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典事,掌六闲刍粟。太宗置司廪,司库;高宗置习驭、兽医。
司廪、司库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藁秸出纳。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饲习御马。
△尚辇局
奉御二人;直长三人;尚辇二人,正九品下。掌舆辇、繖扇,大朝会则陈于庭,大祭祀则陈于庙,皆繖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则去扇,左右留者三。龙朔二年,改尚辇局曰奉舆局。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七辇主辇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辇四十二人,奉舆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执繖扇、纸笔砚杂供奉之事;掌辇,掌率主辇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内侍省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内侍四人,皆从四品上。监掌内侍奉,宣制令。其属六局,曰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内坊。少监、内侍为之贰。皇后亲蚕,则升坛执仪;大驾出入,为夹引。武德四年,改长秋监曰内侍监,内承奉曰内常侍,内承直曰内给事。龙朔二年,改监为省。武后垂拱元年,曰司宫台。天宝十三载,置内侍监,改内侍曰少监;寻更置内侍。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六人。
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内给事十人,从五品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宣传;宫人衣服费用,则具品秩,计其多少,春秋宣送于中书。主事二人,从九品下。
内谒者监十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凡诸亲命妇朝会者,籍其数上内侍省;命妇下车,则导至朝堂奏闻。唐废内谒者局,置内典引十八人,掌诸亲命妇朝参,出入导引。有内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分涖诸门。
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寺人六人,从七品下。掌皇后出入执御刀冗从。
△掖庭局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宫人簿帐、女工。凡宫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养蚕,会其课业;供奉物皆取焉。妇人以罪配没,工缝巧者隶之,无技能者隶司农。诸司营作须女功者,取于户婢。有书令史四人,书吏八人,计史二人,典事十人,掌固四人。计史掌料功程。
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掌教习宫人书、算、众艺。初,内文学馆隶中书省,以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掌教宫人。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习艺馆,又改曰万林内教坊,寻复旧。有内教博士十八人,经学五人,史、子、集缀文三人,楷书二人,《庄老》、太一、篆书、律令、吟咏、飞白书、算、棋各一人。开元末,馆废,以内教博士以下隶内侍省,中官为之。
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监涖杂作,典工役。
△宫闱局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侍宫闱,出入管钥。凡享太庙,皇后神主出入,则帅其属舆之。总小给使学生之籍,给以粮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内阍史二十人,内掌扇十六人,内给使无常员,小给使学生五十人,掌固四人。凡无官品者,号曰内给使,掌诸门进物之历;内阍史,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内掌扇,掌中宫繖扇。
△奚官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奚隶、工役、宫官之品。宫人病,则供医药;死,给衣服,各视其品。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三品葬给百人,四品八十人,五品六十人,六品、七品十人,八品、九品七人;无品者,敛以松棺五钉,葬以犊车,给三人。皆监门校尉、直长涖之。内命妇五品以上无亲戚者,以近冢同姓中男一人主祭于墓;无同姓者,春、秋祠以少牢。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典事、药童、掌固各四人。
△内仆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宫车乘。皇后出,则令居左、丞居右,夹引。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驾士百四十人,典事八人,掌固八人。驾士掌习御车舆、杂畜。
●唐代官职(四)
○内府局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藏宝货给纳之数,及供灯烛、汤沐、张设。凡朝会,五品已上及有功将士、蕃酋辞还,皆赐于庭。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典史,掌固各四人,典事六人。
△太子内坊局
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掌东宫閤内及宫人粮禀。坊事五人,从八品下。初,内坊隶东宫。开元二十七年,隶内侍省,为局,改典内曰令,置丞。坊事及导客舍人六人,掌序导宾客;閤帅六人,掌帅阍人、内给使以供其事;内阍人八人,掌承诸门出入管钥,内繖扇、灯烛;内厩尉二人,掌车乘。有录事一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五人,典事二人,驾士三十人,亭长、掌固各一人。
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宫内仪式导引,通传劳问,纠劾非违,察出纳。
○内官
贵妃、惠妃、丽妃、华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唐因隋制,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仪、昭容、昭媛、脩仪、脩容、脩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四人,正四品;才人五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六尚,亦曰诸尚书,正三品;二十四司,亦曰诸司事,正四品;二十四典,亦曰诸典事,正六品;二十四掌,亦曰诸掌事。龙朔二年,置赞德二人,正一品;宣仪四人,正二品;承闰五人,正四品;承旨五人,正五品;卫仙六人,正六品;供奉八人,正七品;侍栉二十人,正八品;侍巾三十人,正九品。咸亨复旧。开元中,玄宗以后妃四星,一为后,有后而复置四妃,非典法,乃置惠妃、丽妃、华妃,以代三夫人;又置六仪、美人、才人,增尚宫、尚仪、尚服三局。诸司诸典,自六品至九品而止。其后复置贵妃。
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各一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
美人四人,正三品,掌率女官脩祭祀、宾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掌叙燕寝,理丝枲,以献岁功。
○宫官
△尚宫局
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皆如之。掌导引中宫,总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凡六尚事物出纳文籍,皆涖其印署。有女史六人,掌执文书。
司记二人,正六品;二十四司皆如之。掌宫内文簿入出,录为抄目,审付行焉。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典记佐之。典记二人,正七品;二十四典皆如之。掌记二人,正八品;二十四掌皆如之。
司言、典言各二人,掌承敕宣付,别钞以授司阍传外。掌言二人,掌宣传,外司附奏受事者,奏闻;承敕处分,则录所奏为案记。有女史四人。
司簿、典簿、掌簿各二人,掌女史以上名簿。禀赐,则品别条录为等。有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掌诸閤管钥。典闱、掌闱各六人,掌分涖启闭。有女史四人。
△尚仪局
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总司籍、司乐、司宾、司赞。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经籍。分四部,部别为目,以时暴凉。教学则簿记课业,供奉几案、纸笔,皆预偫焉。有女史十人。
司乐、典乐、掌乐各四人,掌宫县及诸乐陈布之仪,涖其阅习。有女史二人。
司宾、典宾、掌宾各二人,掌宾客朝见,受名以闻。宴会,则具品数以授尚食;有赐物,与尚功涖给。有女史二人。
司赞、典赞、掌赞各二人,掌宾客朝见、宴食,赞相导引。会日,引客立于殿庭,司言宣敕坐,然后引即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皆相其仪。
彤史二人,正六品。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
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总司宝、司衣、司饰、司仗。
司宝二人,掌神宝、受命宝、六宝及符契,皆识其行用,记以文簿。典宝、掌宝各二人,凡出付皆旬别案记,还则硃书注入。有女史四人。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宫内御服、首饰整比,以时进奉。有女史四人。
司饰、典饰、掌饰各二人,掌汤沐、巾栉。凡供进,识其寒温之节。有女史二人。
司仗、典仗、掌仗各二人,掌仗卫之器。凡立仪卫,尚服率司仗等供其事。有女史二人。
△尚食局
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齐。总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凡进食,先尝。
司膳二人,掌烹煎及膳羞、米面、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种别封印。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调和御食,温、凉、寒、热,以时供进则尝之。有女史四人。
司酝、典酝、掌酝各二人,掌酒醴酏饮,以时进御。有女史二人。
司药、典药、掌药各二人,掌医方。凡药外进者,簿案种别。有女史四人。
司饎、典饎、掌饎各二人,掌给宫人饩食、薪炭,皆有等级,受付则旬别案记。有女史四人。
△尚寝局
尚寝二人,掌燕见进御之次叙,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
司设、典设、掌设各二人,掌床帷茵席铺设,久故者以状闻。凡汛扫之事,典设以下分视。有女史四人。
司舆、典舆、掌舆各二人,掌舆辇、繖扇、文物、羽旄,以时暴凉。典舆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园苑莳植蔬果。典苑以下分察之。果熟,进御。有女史二人。
司灯、典灯、掌灯各二人,掌门閤灯烛。昼漏尽一刻,典灯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尚功局
尚功二人,掌女功之程,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
司制、典制、掌制各二人,掌供御衣服裁缝。有女史二人。
司珍、典珍、掌珍各二人,掌珠珍、钱货。有女史六人。
司彩、典彩、掌彩各二人,掌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旬别案记。有女史二人。
司计、典计、掌计各二人,给衣服、饮食、薪炭。有女史二人。
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宫正掌戒令、纠禁、谪罚之事。宫人不供职者,司正以牒取裁,小事决罚,大事秦闻。有女史四人。阿监、副监,视七品。
○太子内官
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司闺二人,从六品;三司皆如之。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总掌正、掌书、掌筵。
掌正三人,从八品,九掌皆如之。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有女史三人。
掌书三人,掌符契、经籍、宣传、启奏、教学、禀赐、纸笔。有女史三人。
掌筵三人,掌幄帟、床褥、几案、舆繖、汛扫、铺设。
司则二人,掌礼仪参见,总掌严、掌缝、掌藏。
掌严三人,掌首饰、衣服、巾栉、膏沐、服玩、仗卫。有女史三人。
掌缝三人,掌裁纫、织绩。有女史三人。
掌藏三人,掌财货、珠宝、缣彩。
司馔二人,掌进食先尝,总掌食、掌医、掌园。有女史四人。
掌食三人,掌膳羞、酒醴、灯烛、薪炭、器皿。有女史四人。
掌医三人,掌方药、优乐。有女史二人。
掌园三人,掌种植蔬果。有女史二人。
○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事以方幅,小事署名而已。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行幸,乘路车为导。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颛举不如法者。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後,朝朔望。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号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号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凡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者,日参。九品以上,自十月至二月,袴褶以朝;五品以上有珂,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否。凡朝位以官,职事同者先爵,爵同以齿,致仕官居上;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则文散官居职事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亲王、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卑者从王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职事者,居同阶品之上。非任文武官者,嗣王居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居三品之下,郡公居从三品之下,县公居四品之下,侯居从四品之下,伯居五品之下,子居从五品之上,男居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居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居同品之下。本司参集者,以职事为上下。文武三品非职事官者,朝参名簿,皆称曰诸公。凡出,不逾四面关则不辞见。都督、刺史、都护既辞,候旨于侧门。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拜,以表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谢于正衙,复进状谢于侧门。两班三品以朔望朝,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涖之。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曰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至神龙初皆废。景云三年,以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僚厌其烦,乃废右台。延和元年复置,岁中以尚书省隶左台,月余而右台复废。至德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复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或兼或摄,诸使下官亦如之。会昌初,升大夫、中丞品。东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备。
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知推、弹、杂事。凡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朝堂。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往讯。弹劾,则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硃衣、纁裳、白纱中单;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事颛决,亦号台端。次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弹。分京城诸司及诸州为东、西:次一人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号副端;次一人知东推、理匦等,有不纠举者罚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莅太仓出纳;第二人同知西推,莅左藏出纳。号四推御史。只日,台院受事;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凡御史以下遇长官于路,去戴下马,长官敛辔止之。出入行止,殿中以下视以为法,先后有罚。入朝,则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则居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次,西则居中书令、侍郎、舍人之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东向承诏五日,有旨召御史,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以尝召两御史,乃加副承诏一人,阙则殿中承乏。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入自侧门,非奏事不至殿庭;正门无籍;天授中,诏侧门置籍,得至殿庭;开元七年,又诏随仗入閤。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知京城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即巡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则监围,察断绝失禽者。其后,以殿中掌左右巡;寻以务剧,选用京畿县尉。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以未为正官,无员数。唐法,殿中侍御史迁拜及职事,与侍御史钧。开元以降,权属侍御史,而殿中兼知库藏、宫门内事。故事,御史台不受讼,有诉可闻者略其姓名,托以风闻。其后,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其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之任轻矣。建中元年,以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自是杂端之任轻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而复始,罢东西分日之限。隋末,废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置监察御史里行;武后文明元年,置殿中里行,后亦颛以里行名官;长安二年,置内供奉。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受事发辰,核台务,主公廨及户奴婢、勋散官之职。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有主事二人。台院有令史七十八人,书令史二十五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人。殿院有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察院有计史三十四人,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
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正班,列于閤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元日、冬至朝会,则乘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则往来门旗之内,检校文物亏失者。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一人同知西推,监左藏出纳;二人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内供奉。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凡战伐大克获,则数俘馘、审功赏,然后奏之。屯田、铸钱,岭南、黔府选补,亦视功过纠察。决囚徒,则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莅之。国忌斋,则与殿中侍御史分察寺观。莅宴射、习射及大祠、中祠,视不如仪者以闻。
初,开元中,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大历十四年,两京以御史一人知馆驿,号馆驿使。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繇下第一人为始,出使亦然。兴元元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议殿最。元和中,以新人不出使无以观能否,乃命颛察尚书省,号曰六察官。开元十九年,以监察御史二人莅太仓、左藏库。三院御史,皆初领繁剧外府推事。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左藏库使。
凡诸使下三院御史内供奉,其班居正台监察御史之上。
●唐代官职(五)
○太常寺
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凡大礼,则赞引;有司摄事,则为亚献;三公行园陵,则为副;大祭祀,省牲、器,则谒者为之导;小祀及公卿嘉礼,命谒者赞相。凡巡幸、出师、克获,皆择日告太庙。凡藏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乐县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藏御廪及诸器官奴婢。初,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贞观元年,署废。高宗即位,改治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复改太常寺曰司常寺。
丞二人,从五品下。掌判寺事。凡享太庙,则修七祀于西门之内。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掌辨五礼;按王公、三品以上功过善恶为之谥;大礼,则赞卿导引。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卿省牲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
奉礼郎二人,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宗庙则设皇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爵从齿。凡樽、彝、勺、冪、篚、坫、簠、簋、登,钘、笾、豆,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行诸陵,则主其威仪鼓吹,而相其礼。
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八寺录事品同。有礼院修撰、检讨官各一人,府十一人,史二十三人,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赞者四人,祝史六人,赞者十六人。太常寺、礼院礼生各三十五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
△两京郊社署
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冪,而太官令实之。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有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五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百一十人。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冪、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坐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祭飨而员少,兼取三馆学生,皆绛衣绛帻。更一番者,户部下蠲符,岁一申考诸署所择者,太常以十月申解于礼部,如贡举法,帖《论语》及一大经。中第者录奏吏部注冬集散官,否者番上如初。六试而绌,授散官。唐初,以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官、左藏、乘黄、典厩、典客、上林、太仓、平准、常平、典牧、左尚、右尚为上署,钩盾、右藏、织染、掌冶为中署,珍羞、良酝、掌酝、守宫、武器、车府、司仪、崇玄、导官、甄官、河渠、弩坊、甲坊、舟楫、太卜、廪牺、中校、左校、右校为下署。
△太乐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乐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飨。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业成、行脩谨者,为助教;博士缺,以次补之。长上及别教未得十曲,给资三之一;不成者隶鼓吹署。习大小横吹,难色四番而成,易色三番而成;不成者,博士有谪。内教博士及弟子长教者,给资钱而留之。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唐改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有别教院。开成三年,改法曲所处院曰仙韶院。
△鼓吹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人,从九品下。令掌鼓吹之节。合朔有变,则帅工人设五鼓于太社,执麾旒于四门之塾,置龙床,有变则举麾击鼓,变复而止。马射,设鼓金钲,施龙床。大傩,帅鼓角以助侲子之唱。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太医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并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其全之多少为考课。岁给药以防民疾。凡陵寝庙皆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宫人患坊有药库,监门莅出给;医师、医监、医正番别一人莅坊。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二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
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太卜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掌卜筮之法:一曰龟,二曰五兆,三曰易,四曰式。祭祀、大事,率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小祀、小事者,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季冬,帅侲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砾雄鸡于宫门、城门。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牺牲粢盛之事。祀用太牢者,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籍田,则供耒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酒之用,以余及槁饲牺牲。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掌享祭洒扫之制。有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开元二十一年置署。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
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神龙二年,两京置齐太公庙署,其后废;开元十九年复置。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硃全忠曰武明。
○光禄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酒醴膳羞之政,总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凡祭祀,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则为终献。朝会宴享,则节其等差。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光禄寺曰司宰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膳寺。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六人。
△太官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祠宴朝会膳食。祭日,令白卿诣厨省牲镬,取明水、明火,帅宰人割牲,取毛血实豆,遂烹。又实簠簋,设于馔幕之内。有府四人,史八人,监膳十人,监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庶羞,榛栗、脯脩、鱼盐、菱芡之名数。武后垂拱元年,改肴藏署曰珍羞署,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元年又改。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
△良酝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五齐、三酒。享太庙,则供郁鬯以实六彝;进御,则供春暴、秋清、酴麋、桑落之酒。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醢醯之物:一曰鹿醢,二曰兔醢,三曰羊醢,四曰鱼醢。宗庙,用菹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有府二人,史二人,主醢十人,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菹醯匠八人,掌固四人。
○卫尉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器械文物,总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兵器入者,皆籍其名数。祭祀、朝会,则供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凡供宫卫者,岁再阅,有敝则脩于少府。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龙朔二年,改曰司卫寺。武后光宅元年又改。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纳之数。大事承制敕,小事则听于尚书省。
△两京武库署
令各二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八品下。掌藏兵械。有赦,建金鸡,置鼓宫城门之右,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击之。监事各一人,正九品上。诸署监事,品同。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五人。开元二十五年,东都亦置署。
△武器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外戎器。祭祀、巡幸,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凡戟,庙、社、宫、殿之门二十有四,东宫之门一十八,一品之门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护之门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护、上州之门十二,下都督、下都护、中州、下州之门各十。衣幡坏者,五岁一易之。薨卒者既葬,追还。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贞观中,东都亦置署。
△守宫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帐帟。祭祀、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之位。吏部、兵部、礼部试贡举人,则供帷幕。王公婚礼,亦供帐具。京诸司长上官,以品给其床罽。供蕃客帷帟,则题岁月。席寿三年,氈寿五年,褥寿七年;不及期而坏,有罚。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六人,幕士八十人,掌固四人。
●唐代官职(六)
○宗正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天子族亲属籍,以别昭穆;领陵台、宗玄二署。凡亲有五等,先定于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三曰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四曰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余亲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驸马都尉,视诸亲。祭祀、册命、朝会,陪位、袭封者皆以簿书上司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知图谱官一人,脩玉牒官一人,知宗子表疏官一人,录事二人。武德二年,置宗师一人,后省。龙朔二年,改宗正寺曰司宗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属寺。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京都太庙斋郎各一百三十人,门仆各三十三人,主簿、录事各二人。
△诸陵台
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下。掌守卫山陵。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宫人陪葬,则陵户成坟。诸陵四至有封,禁民葬,唯故坟不毁。开元二十四年,以宗庙所奉不可名以署,太常少卿韦縚奏废太庙署,以少卿一人知太庙事。二十五年,濮阳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天宝十二载,驸马都尉张垍为太常卿,得幸,又以太庙诸陵署隶太常。十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至德二年,复以陵庙隶宗正。永泰元年,太常卿姜庆初复奏以陵庙隶太常,大历二年复旧。陵台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二人,史各四人,主衣、主辇、主药各四人,典事各三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增百人。诸陵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百人。
△诸太子庙
令各一人,从八品上;丞各一人,正九品下;录事各一人。令掌洒扫开阖之节,四时享祭焉。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
△诸太子陵
令各一人,从八品下;丞各一人,从九品下;录事各一人。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陵户各三十人。太常旧有太庙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斋郎二十四人。
△崇玄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京都诸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道士、女官、僧、尼,见天子必拜。凡止民家,不过三夜。出逾宿者,立案连署,不过七日,路远者州县给程。天下观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涖之。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玄学博士一人、学生百人。隋以署隶鸿胪,又有道场、玄坛。唐置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有监一人。贞观中,废寺观监。上元二年,置漆园监,寻废。开元二十五年,置崇玄学于玄元皇帝庙。天宝元年,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每祠享,以学生代斋郎。二载,改崇玄学曰崇玄馆,博士曰学士,助教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人,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改天下崇玄学为通道学,博士曰道德博士,未几而罢。宝应、永泰间,学生存者亡几。大历三年,复增至百人。初,天下僧、尼、道士、女官,皆隶鸿胪寺,武后延载元年,以僧、尼隶祠部。开元二十四年,道士、女官隶宗正寺,天宝二载,以道士隶司封。贞元四年,崇玄馆罢大学士,后复置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修功德使,总僧、尼之籍及功役。元和二年,以道士、女官隶左右街功德使。会昌二年,以僧、尼隶主客,太清宫置玄元馆,亦有学士,至六年废,而僧、尼复隶两街功德使。
○太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卿掌厩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行幸,供五路属车。凡监牧籍帐,岁受而会之,上驾部以议考课。永徽中,太仆寺曰司驭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仆寺。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凡有事,前期四十日,率驾士调习,尚乘随路色供马;前期二十日,调习于内侍省。有府一人,史二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监事八人。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驾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从官三品以上婚、葬,给驾士。凡路车之马牛,率驭士调习。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书四人,驭士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诸牧监
上牧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监:监,正六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丞,从八品上;主簿,从九品上。下牧监:监,从六品下;副监,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从九品下。中牧监副监、丞,减上牧监一员。南使、西使,丞各三人,从七品下;录事各一人,从九品下。北使、盐州使,丞各二人,从七品下。掌群牧孳课。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不及为下监。马牛之群,有牧长,有尉。马之驽、良,皆著籍,良马称左,驽马称右。每岁孟秋,群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以仲秋上于寺,送细马,则有牵夫、识马小儿、兽医等。凡马游牝以三月,驹犊在牧者,三岁别群。孳生过分有赏,死耗亦以率除之。岁终监牧使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上牧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八人,掌固各四人。中牧监,减府一人,史、典事各减三人。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南使、西使,录事、史各一人,府各五人,史各九人;北使、盐州使,录事以下员数及品,如南使。麟德中,置八使,分总监坊。秦、兰、原、渭四州及河曲之地。凡监四十有八: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盐州使有监八,岚州使有监二。自京师西属陇右,有七马坊,置陇右三使领之。又有沙苑、楼烦、天马监。沙苑监掌畜陇右诸牧牛羊,给宴祭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供焉。自监以下,品数如下牧监。至开元二十三年,废监。
△东宫九牧监
丞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有录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监有监、副监、丞、主簿、录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监以下,品同下牧监。又有马牧使,有丞以下官。
○大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鸿胪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凡四夷君长,以蕃望高下为簿,朝见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後、夷狄君长袭官爵者,辨嫡庶。诸蕃封命,则受册而往。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繇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凡客还,鸿胪籍衣赍赐物多少以报主客,给过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别为状,月一奏,为簿,以副藏鸿胪。献马,则殿中、太仆寺涖阅,良者入殿中,驽病入太仆。献药者,鸿胪寺验覆,少府监定价之高下。鹰、鹘、狗、豹无估,则鸿胪定所报轻重。凡献物,皆客执以见,驼马则陈于朝堂,不足进者州县留之。皇帝、皇太子为五服亲及大臣发哀临吊,则卿赞相。大臣一品葬,以卿护;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仪示以礼制。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鸿胪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宾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二王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籓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节。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颛莅馆舍。
△司仪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死王事者,将葬,祭以少牢,率斋郎执俎豆以往。三品以上赠以束帛,黑一、纁二,一品加乘马;既引,遣使赠于郭门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给营墓夫。有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霡官四署及诸仓、司竹、诸汤、宫苑、盐池、诸屯等监。凡京都百司官吏禄禀、朝会、蔡祀所须,皆供焉。藉田,则进耒耜。
丞六人,从六品上。总判寺事。凡租及藁秸至京都者,阅而纳焉。官户奴婢有技能者配诸司,妇人入掖庭,以类相偶,行宫监牧及赐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鸡彘,以户奴婢课养。俘口则配轻使,始至给禀食。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司农寺曰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苑囿园池。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启冰亦如之。监事十人。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仓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廪藏之事。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钩盾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供薪炭、鹅鸭、蒲蔺、陂池薮泽之物,以给祭祀、朝会、飨燕宾客。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道禾}官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道禾}择米麦。凡九谷,皆随精粗差其耗损而供焉。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初有御细仓督、麹面仓督,贞观中省。
△太原、永丰、龙门等仓
每仓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掌仓廪储积。凡出纳帐籍,岁终上寺。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龙门等仓,减府一人,史、典事、掌固各减二人。
△司竹
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植竹、苇,供宫中百司帘篚之属,岁以笋供尚食。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苇园匠一百人。
△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七品下。掌汤池、宫禁、防堰及偫粟刍、脩调度,以备供奉。王公以下汤馆,视贵贱为差。凡近汤所润瓜蔬,先时而熟者,以荐陵庙。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诸宫苑总监
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一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七品下;主簿各二人,从九品上。掌苑内宫馆、园池、禽鱼、果木。凡官属人畜出入,皆有籍。有录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长各四人,掌固各六人,兽医各五人。
△京都诸园苑监、苑四面监
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显庆二年,改青城宫监曰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曰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曰东都苑东面监,仓货监曰东都苑西面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宫总监
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掌脩完宫苑,供进炼饵之事。有录事一人,府三人,自监以下,品同宫苑。武德初,改隋仁寿宫监曰九成宫监。
△诸盐池监
监一人,正七品下,掌盐功簿帐。有录事一人,史二人。
△诸屯
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营种屯田,句会功课及畜产簿帐,以水旱蝝蝗定课。屯主劝率营农,督敛地课。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秩,谨其出纳。赋物任土所出,定精粗之差,祭祀币帛皆供焉。龙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中宗即位,复曰太府寺。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
丞四人,从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受而进之。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给于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钞目,句检稽失,平权衡度量,岁以八月印署,然后用之。录事二人。
△两京诸市署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有果毅巡。平货物为三等之直,十日为簿。车驾行幸,则立市于顿侧互市,有卫士五十人,以察非常。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卿及御史监阅。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彩画。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二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掌平籴、仓储、出纳。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置署。武后时,东都亦置署。
○国子监
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天子视学,皇太子齿胄,则讲义。释奠,执经论议,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观礼。凡授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兼习《孝经》、《论语》、《老子》,岁终,考学官训导多少为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者上于礼部。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句督监事。七学生不率教者,举而免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以国子监曰国子学,隶太常寺,贞观二年复曰监。龙朔二年,改国子监曰司成馆,祭酒曰大司成,司业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复曰监。垂拱元年,改国子监曰成均监。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国子学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十人,暇则习隶书,楷体_GB2312、《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每岁通两经。求仕者,上于监;秀才、进士亦如之。学生以长幼为序,习正业之外,教吉、凶二礼,公私有事则相仪。龙朔二年,改博士曰宣业。有大成十人,学生八十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
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
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太学
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广文馆
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之名。
△四门馆
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有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律学
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龙朔二年复置。有学生二十人,典学二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书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余书。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三人。
△算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业:《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为颛业,兼习《记遗》、《三等数》。凡六学束脩之礼、督课、试举,皆如国子学;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唐废算学,显庆元年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一人,东都学生二人。
●唐代官职(七)
○少府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百工技巧之政。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铸钱、互市等监。供天子器御、后妃服饰及郊庙圭玉、百官仪物。凡武库袍襦,皆识其轻重乃藏之,冬至、元日以给卫士。诸州市牛皮、角以供用,牧畜角、筋、脑、革悉输焉。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丞六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给五署所须金石、齿革、羽毛、竹木,所入之物,各以名数州土为籍。工役众寡难易有等差,而均其劳逸。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武德初,废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复置。龙朔二年改曰内府监,武后垂拱元年曰尚方监。有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五千二十九人,绫绵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配京都诸司诸使杂匠百二十五人。
△中尚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之制。凡金木齿革羽毛,任土以时而供。赦日,树金鸡于仗南,竿长七丈,有鸡高四尺,黄金饰首,衔绛幡长七尺,承以彩盘,维以绛绳,将作监供焉。击鼓千声,集百官、父老、囚徒。坊小儿得鸡首者官以钱购,或取绛幡而已。岁二月,献牙尺;寒食,献;五月,献绶带;夏至,献雷车;七月,献钿针;腊日,献口脂;唯笔、琴瑟弦月献;金银暨纸非旨不献。制鱼袋以给百官;蕃客赐宝钿带鱼袋,则授鸿胪寺丞、主簿。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凡监作,皆同品。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改内尚方署曰中尚方署。武后改少府监曰尚方监,而中左右尚方、织染方、掌冶方五署,皆去方以避监。自是不改矣。有金银作坊院。
△左尚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掌供翟扇、盖繖、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王妃、内外命妇、王公之车路。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皆领之。监作六人。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八人,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十二闲马之辔。每岁取于京兆、河南府,加饰乃进。凡五品三部之帐,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皆儗其用,皮毛之工亦领焉。监作六人。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
△织染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纟任、色染。锦、罗、纱、縠、绫、、施、绢、布,皆广尺有八寸,四丈为匹。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絇,麻三斤为綟。凡绫锦文织,禁示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岁奏用度及所织。每掖庭经锦,则给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监作六人。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掌冶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镕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铜铁人得采,而官收以税,唯镴官市。边州不置铁冶,器用所须,皆官供。凡诸冶成器,上数于少府监,然后给之。监作二人。有府六人,史十二人,典事二十三人,掌固四人。
△诸冶监
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颛供陇右监牧。监作四人。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太原冶,减监作二人。
△诸铸钱监
监各一人,副监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监,上佐;丞,以判司;监事以参军及县尉为之。监事各一人。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四人,典事各五人。凡铸钱有七监,会昌中,增至八监,每道置铸钱坊一。大中初,三监废。
△互市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国交易之事。隋以监隶四方馆。唐隶少府。贞观六年,改交市监曰互市监,副监曰丞,武后垂拱元年曰通市监。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价人四人,掌固八人。
○将作监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总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监。大明、兴庆、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谓之内作;郊庙、城门、省、寺、台、监、十六卫、东宫、王府诸廨,谓之外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治宫庙,太常择日以闻。
丞四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凡外营缮、大事则听制敕,小事则须省符。功有长短,役有轻重。自四月距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为短功。长上匠,州率资钱以酬雇。军器则勒岁月与工姓名。武德初,改令曰大匠,少令曰少匠。龙朔二年,改将作监曰缮工监,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咸亨元年,缮工监曰营缮监。天宝十一载,改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有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计史三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资匠二百六十人。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吏粮料、俸食,假使必由之。诸司供署监物有阙,举焉。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
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乐县、簨弶、兵械、丧葬仪物皆供焉。宫室之制,自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脩者左校为之。监作十人。有府六人,史十二人,监作十二人。
△右校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有所须,则审其多少而市之。监作十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二十四人。
△中校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军、兵械、杂器。行幸陈设则供竿柱,闲厩系秣则供行槽,祷祀则供棘葛,内外营作所须皆取焉。监牧车牛,有年支刍豆,则受之以给车坊。监事四人。武后时,改曰营缮署。垂拱元年复旧,寻废。开元初复置。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兽、碑、柱、碾、硙、瓶、缶之器,敕葬则供明器。监作四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监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监作四人。武德初,置百工监,掌舟车及营造杂作,有监、少监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置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五监。贞观中,废百工监。高宗置百工署,掌东都土木瓦石之功。开元十五年为监。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典事二十人。
○军器监
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有武器监一人,正八品下。掌兵杖、厩牧。少监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废军器监,八年复置,九年又废。贞观六年,废武器监。开元以前,军器皆出左尚署,三年置军器监,十一年复废为甲弩坊,隶少府,十六年复为监。有府八人,史十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甲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都水监
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署。凡渔捕有禁,溉田自远始,先稻后陆,渠长、斗门长节其多少而均焉。府县以官督察。丞二人,从七品上。掌判监事。凡京畿诸水,因灌溉盗费者有禁。水入内之余,则均王公百官。主簿一人,众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程,会而纠举之。武德初,废都水监为署。贞观六年复为监,改令曰使者。龙朔二年,改都水监曰司津监,使者曰监。武后垂拱元年,改都水监曰水衡监,使者曰都尉。开元二十五年,不隶将作监。有录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亭长一人,掌固四人。初,贞观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运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监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运漕隐失。开元二十六年,署废。
△河渠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颛之。飨宗庙,则供鱼鲏;祀昊天上帝,有司摄事,则供腥鱼。日供尚食及给中书、门下,岁供诸司及东宫之冬藏。渭河三百里内渔钓者,五坊捕治之。供祠祀,则自便桥至东渭桥禁民渔。三元日,非供祠不采鱼。唐有河堤使者。贞观初改曰河堤谒者。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门有长一人,掌固三人,鱼师十二人。初,有监漕十人,从九品上,大历后省。兴成、五门、六门、龙首、泾堰、滋堤,凡六堰,皆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贞观六年皆废。
河堤谒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堤堰、利沟渎、渔捕之事。泾、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视。
△诸津
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天下津济舟梁。灞桥、永济桥,以勋官散官一人莅之;天津桥、中桥,则以卫士拚扫。凡舟渠之备,皆先儗其半,袽塞、竹,所在供焉。唐改津尉曰令,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三人,津吏五人,桥丁各三十人,匠各八人。京兆、河南诸津,隶都水监;便桥、渭桥、万年三桥,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十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贞观中废。
○十六卫
△左右卫
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职。皇帝御正殿,则守诸门及内厢宿卫仗。非上日,亦将军一人押仗,将军缺,以中郎将代将军,掌贰上将军之事。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上将军以下,品同。武德五年,改左右翊卫曰左右卫府,左右骁骑卫曰左右骁骑府,左右屯卫曰左右威卫,左右御卫曰左右领军卫,左右备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卫府、左右监门府、左右候卫,仍隋不改。显庆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左右卫府、骁卫府、武卫府,皆省“府”字,左右威卫曰左右武威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戎卫,左右候卫曰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府曰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卫,后又曰左右千牛卫。咸亨元年,改左右戎卫曰领军卫。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骁卫曰左右武威,左右武卫曰左右鹰扬卫,左右威卫曰左右豹韬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玉钤卫。贞元二年,初置十六卫上将军。左右卫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五府、外府禀禄,卒伍、军团之名数,器械、车马之多少,小事得专达,每岁秋,赞大将军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使、禄俸、公廨、田园、食料、医药、过所。自仓曹以下同品。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长安初,改铠曹曰胄曹,中宗即位复旧,先天元年又曰胄曹。开元初,诸卫司仓、司兵、骑兵参军,改曰仓曹、兵曹、骑曹、胄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卫番第,受其名数,而大将军配焉。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凡府马承直,以远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宫城者,给马。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兴缮、罚谪。大朝会行从,则受黄质甲铠、弓矢于卫尉。
奉车都尉,掌驭副车。有其名而无其人,大陈设则它官摄。驸马都尉无定员,与奉车都尉皆从五品下。
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二十五人,从九品下。武后天授二年,置诸卫司阶、中候、司戈、执戟,谓之四色官。
亲卫之府一:曰亲府。勋卫之府二:一曰勋一府,二曰勋二府。翊卫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正五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总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帅二人,从六品上;每旅帅各有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将掌领校尉、旅帅、亲卫、勋卫之属宿卫者,而总其府事;左右郎将贰焉。番上者,以名簿上于大将军而配以职。武德、贞观世重资廕,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每月番上者数千人,宿卫内庑及城门,给禀食。执扇三卫三百人,择少壮肩膊齐、仪容整美者,本卫印臂,送殿中省肄习,仗下,每番三卫一人,为太仆寺引辂。其后入官路艰,三卫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流外虽鄙,不数年给禄禀。故三卫益贱,人罕趋之。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唐亲卫、勋卫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翊卫置车骑将军。武德七年,改骠骑将军为中郎将,车骑将军皆为郎将,分左右,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诸卫翊卫及率府亲、勋卫,亦曰三卫。永徽三年,避太子讳,改中郎将曰旅贲郎,郎将曰翊军郎。太子废,复旧。
△左右骁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右卫分知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各一人,右郎将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帅各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正各二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称长二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称长掌唱警,为应跸之节。
△左右威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领军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焉。师田,则执左右营之禁,南衙宿卫官将军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职。大功役,则与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给病坊。兵曹参军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掌同左右卫。大朝会行从,给青龙旗、槊于卫尉。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如骁卫。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驾仗三卫六十人,引驾佽飞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废。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閤日,中郎将一人升殿受状,卫士六百为大角手,六番阅习,吹大角为昏明之节,诸营垒候以进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候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嚣襜,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左右监门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及门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于引驾仗及监门卫,卫以帐报内门。凡朝参、奏事、待诏官及繖扇仪仗出入者,阅其数。以物货器用入宫者,有籍有傍。左监门将军判入,右监门将军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
长史,掌判诸曹及禁门,巡视出入而司其籍、傍。余同左右卫。兵曹参军事兼掌仓曹,胄曹兼掌骑曹。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涖宫殿城门,皆左入右出。中郎将各四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监门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长六百八十人,长入长上二十人,直长长上二十人。监门校尉掌叙出入。唐改监门府郎将为将军。
△左右千牛卫
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备身左右执弓箭宿卫,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胄曹参军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仪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执御弓箭者亦自备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则配以职,行从则兼骑曹。中郎将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唐改备身郎将曰将军,备身将曰中郎将,千牛左右、备身左右曰千牛备身。初置备身主仗。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备身十二人,备身左右十二人,备身一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备身掌执御刀,服花钿绣衣绿,执象笏,宿卫侍从。备身左右掌执御弓矢,宿卫侍从。备身,掌宿卫侍从。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供奉侍卫。凡千牛及备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将军领之,中郎将佐其职。有口敕,通事舍人承传,声不下闻者,中郎将宣告。
●唐代资料(八)
○诸卫折冲都尉府
每府折冲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下。别将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长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从九品上。校尉五人,从七品下。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队正二十人,从九品下。
折冲都尉掌领属备宿卫,师役则总戎具、资粮、点习,以三百人为团,一校尉领之。捉铺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左右果毅都尉,掌贰都尉。每府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丘曹,府二人,史三人。每队正领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鹰扬郎将曰军头,正四品下;鹰击郎将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马曰长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帅,正七品下。废越骑、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军头曰骠骑将军,府副曰车骑将军,皆为府。诸率府置骠骑将军五人、车骑将军十人。二年,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皆隶焉。每军,将军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废。七年,改骠骑将军府为统军府,车骑将军为别将。八年,复置十二军。贞观十年,改统军府曰折冲都尉,别将曰果毅都尉。军坊置坊主一人,检校户口,劝课农桑,以本坊五品勋官为之。三辅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废长史,置司马一人,总司兵、司骑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为上府,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赤县为赤府,畿县为畿府。圣历元年,废司马,置长史、兵曹参军事,又有别将一人,从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后分左右各一人,寻废。久之,复置一人,降其品。开元初,卫士为武士,诸卫折冲、果毅、别将,择有行者为展仗押官。右羽林军十五人,左羽林军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诸卫有弩手,左右骁卫各八十五人,余卫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大朝会,则周卫阶陛。巡幸,则夹驰道为内仗。凡飞骑番上者,配其职。有敕上南衙者,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降墨敕,然后乃得入。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人,兼总骑曹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自仓曹参军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十人。左右翊卫中郎将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将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龙武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景云元年,置龙武将军。兴元元年,六军各置统军。贞元三年,龙武军增将军一员,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总衙前射生兵。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龙武军。开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军,寻废;至德二年复置。
△左右神策军
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护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自长史以下,员数如龙武军。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号六军。贞元二年,神策军置大将军、将军,十四年置统军,品秩同六军。始,殿前左右神威军,有大将军二人,正二品;统军二人,从三品;将军二人,从五品。元和初,为一军,号天威军。八年废,以军隶神策,有马军、步军将军及指挥使等,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天复三年废神策军,四年复置神策军。
△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从一品。掌辅导皇太子。每见,迎拜殿门,三师答拜,每门必让,三师坐,太子乃坐。与三师书,前名惶恐,后名惶恐再拜。太子出,则乘路备卤簿以从。
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从二品。掌晓三师德行,以谕皇太子,奉太子以观三师之道德。自太师以下唯其人,不必备。先天元年开府,置令、丞各一人,隶詹事府。寻废。
太子宾客四人,正三品。掌侍从规谏,赞相礼仪,宴会则上齿。侍读,无常员,掌讲导经学。贞观十八年,以宰相兼宾客。开元中,定员四人。太宗时,晋王府有侍读,及为太子亦置焉。其后,或置或否。开元初,十王宅引辞学工书者入教,亦为侍读。
△詹事府
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统三寺、十率府之政,少詹事为之贰。皇太子书称令,庶子以下署名奉行,书案、画日。丞二人,正六品上。掌判府事,知文武官簿、假使。凡敕令及尚书省、二坊符牒下东宫诸司者,皆发焉。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正九品下。隋废詹事府。武德初复置。龙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少詹事曰少尹。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
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掌纠劾宫寮及率府之兵。皇太子朝,则分知东西班。监国,则詹事、庶子为三司使,司直一人与司议郎、舍人分日受理启状。太子出,则分察卤簿之内。有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左春坊
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中允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总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皇太子出,则版奏外办、中严;入则解严。凡令书下,则与中允、司议郎等画诺、覆审,留所画以为案,更写印署,注令诺,送詹事府。司议郎二人,正六品上。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凡皇太子出入、朝谒、从祀、释奠、讲学、监国之命,可传于史册者,录为记注;宫坊祥眚,官长除拜、薨卒,岁终则录送史馆。左谕德一人,正四品下。掌谕皇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皇太子朝宫臣,则列侍左阶,出入骑从。左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录事二人,从八品下;主事三人,从九品下。隋有内允。武德三年改曰中舍人,隶门下坊。贞观初曰中允,十八年置司议郎。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复改中允曰内允。太子废,复旧。龙朔二年,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左庶子曰左中护,中允曰左赞善大夫,司议郎分左右,置左右谕德各一人。咸亨元年,皆复旧,司议郎不分左右,其后谕德废而司议郎复分。仪凤四年,置左右赞善大夫各十人,以同姓为之。景云二年,始兼用庶姓,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复置谕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门下侍郎,司议郎以比给事中,赞善大夫以比谏议大夫,谕德以比散骑常侍。右坊,则庶子以比中书令,中舍人以比中书侍郎,太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有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二人,传令四人,掌仪二人,赞者三人,亭长三人,掌固十人。
△崇文馆
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下。掌校理书籍。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显庆元年,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曰崇文馆。有学士、直学士及雠校,皆无常员,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开元七年,改雠校曰校书郎。乾元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贞元八年,隶左春坊。有馆生十五人,书直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二人,楷书手十人,熟纸匠一人,装潢匠二人,笔匠一人。
△司经局
洗马二人,从五品下。掌经籍,出入侍从。图书上东宫者,皆受而藏之。文学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掌校刊经史。唐改太子正书曰正字。龙朔三年,改司经局曰桂坊,罢隶左春坊,领崇贤馆,比御史台;以詹事一人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以洗马为司经大夫。置文学四人,录事一人,正九品下。三年,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纠正违失。咸亨元年,复隶左春坊,省录事。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二人,典书四人,楷书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装潢匠二人,熟纸匠、笔匠各一人。
△典膳局
典膳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进膳、尝食,丞为之贰。每夕,更直于厨。龙朔二年,改典膳监曰典膳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药藏局
药藏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医药,丞为之贰。皇太子有疾,侍医诊候议方。药将进,宫臣涖尝,如尚药局之职。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侍医四人,典药二人,药童六人,掌固四人。
△内直局
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符玺、衣服、繖扇、几案、笔砚、垣墙。龙朔二年,改监曰内直郎,副监曰丞。有令史一人,书吏三人,典服十二人,典扇八人,典翰八人,掌固六人。武德中,有典玺四人,开元中废。
△典设局
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汤沐、灯烛、汛扫、铺设。凡皇太子散斋别殿、致斋正殿,前一日设幄坐于东序及室内,张帷前楹。龙朔二年,改斋帅局曰典设局,斋帅曰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幕士二百四十五人,掌固十二人。
△宫门局
宫门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宫门管钥。凡夜漏尽,击漏鼓而开;夜漏上水一刻,击漏鼓而闭。岁终行傩,则先一刻而启。皇太子不在,则阖正门;还仗,如常。凡宫中,明时不鼓。龙朔三年,改宫门监曰宫门郎。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门仆百人,掌固四人。
△右春坊
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人为之贰。皇太子监国,下令书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行令书、表启。诸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笺,小事以启,其封题皆上右春坊通事舍人以进。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掌导宫臣辞见,承令劳问。右谕德一人,右赞善大夫五人,录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隋内舍人隶典书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记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避太子名,复改中舍人曰内舍人。龙朔二年,改典书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护,中舍人曰右赞善大夫,舍人曰右司议郎。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传令四人,典谒四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
△家令寺
家令一人,从四品上。掌饮膳、仓储。总食官、典仓、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则乘轺车为导;祭祀、宾客,则供酒食;赐予,则奉金玉、货币。凡床几、茵席、器物,非取于将作、少府者,皆供焉。丞二人,从七品下,掌判寺事。凡三署出纳,皆刺于詹事。庄宅、田园,审肥脊为收敛之数。宫、朝、坊、府土木营缮,则下于司藏。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唐改司府令曰家令。龙朔二年,改家令寺曰宫府寺,家令曰大夫。有录事一人,府十人,史二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杂匠百人。
△食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酒醴。凡四时供送设食皆颛焉。供六品以下元日、寒食、冬至食于家令厨者。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膳四人,供膳百四十人,奉觯三十人。
△典仓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醯醢、庶羞、器皿、灯烛。凡园圃树艺,皆受令焉。每月籍出纳上于寺,岁终上詹事府。给户奴婢、番户、杂户资粮衣服。有府三人,史五人,园丞二人,史二人。
△司藏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库藏财货出纳、营缮。有府三人,史四人,计史一人。
△率更寺
令一人,从四品上。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及漏刻之政。太子释奠、讲学、齿胄,则总其仪;出入,乘轺车为导,居家令之次。坊、寺、府有罪者,论罚,庶人杖以下,皆送大理。皇太子未立,则断于大理。丞一人,从七品上。掌贰令事。宫臣有犯理于率更者,躬问蔽罪而上于詹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印局。凡宗族不序,礼仪不节,音律不谐,漏刻不审,刑名不法,皆举而正之。决囚,则与丞同涖。龙朔二年,改曰司更寺,令曰司更大夫。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四人,漏刻博士三人,掌漏六人,漏童二十人,典钟、典鼓各十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漏刻博士掌教漏刻。
△仆寺
仆一人,从四品上。掌车舆、乘骑、仪仗、丧葬,总厩牧署。太子出,则率厩牧令进路,亲驭。丞一人,从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马畜刍粟,岁以季夏上于詹事,以时出入而节其数。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厩牧畜养、车骑驾驭、仪仗。龙朔二年,改曰驭仆寺,仆曰大夫。有进马十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亭长三人,掌固三人。
△厩牧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车马、闲厩、牧畜。皇太子出,则率典乘先期习路马,率驾士驭车乘,既出,进路,式路车于西閤外,南向以俟。凡群牧隶东宫者,皆受其职事。典乘四人,从九品下。有府三人,史六人,翼驭十人,驾士十五人,掌闲六百人,兽医十人,主酪三十人。翼驭掌调马执驭。
△太子左右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兵仗、仪卫。凡诸曹及三府、外府皆隶焉。元日、冬至,皇太子朝宫臣、诸方使,则率卫府之属为卫。每月三府三卫及五府超乘番上者,配以职。武德五年,改左右侍率曰左右卫率府,左右武侍卫率曰左右宗卫率府,左右宫门将曰左右监门率府。龙朔二年,改左右卫率府曰左右典戎卫,左右宗卫率府曰左右司御率府,左右虞候率府曰左右清道卫,左右内率府曰左右奉裕卫,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崇掖卫。武后垂拱中,改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鹤禁卫。神龙元年,改左右司御率府曰左右宗卫府,左右清道卫曰左右虞候率府。景云二年,左右宗卫府复曰左右司御率府。开元初,左右虞候率府复曰左右清道率府。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掌判诸曹府。季秋以属官功状上于率,而为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仓曹掌文官簿书,兵曹掌武官簿书,胄曹掌器械、公廨营缮。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上;执戟各三人,散长上各十人,从九品下。左右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自率以下品同。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胄曹,各府二人,史三人;骑曹,府五人,史七人。亭长、掌固各二人。
△亲府、勋府、翊府三府
每府中郎将各一人,从四品上;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下。中郎将、郎将,掌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宿卫,而总其事。
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九品上。掌判句。大朝会及皇太子出,则从卤簿而涖其仪。亲卫从七品上,勋卫正八品上,翊卫从八品上,员皆亡。校尉各五人,从六品上;旅帅各十人,正七品下;队正各二十人,从八品上。武德元年,改功曹曰亲卫,义曹曰勋卫,良曹曰翊卫,置三府,有录事二人,府、史各一人。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同左右卫。凡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隶焉。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司阶各一人,中候各二人,司戈各二人,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史各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昼夜巡警。凡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隶焉。皇太子出入,则以清游队先导,后拒队为殿。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左右司阶各一人,左右中候各二人,左右司戈各一人,左右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二人,史二人。细引押仗五十人。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凡财物、器用,出者有籍。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监门直长七十八人,从七品下。唐改宫门将曰监门率,直事曰直长。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胄曹,府二人,史三人。
△太子左右内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一人。掌千牛供奉之事。皇太子坐日,领千牛升殿。射于射宫,则千牛奉弓矢立东阶,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决拾。北面张弓,左执付,右执萧以进,副率以弓拂巾而进,各退立于位。既射,左内率启其中否。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千牛各四十四人,从七品上。唐置兵曹,改司使左右复曰千牛备身,主射左右复曰备身左右,弓箭备身去弓箭之名。龙朔二年,改千牛备身曰奉裕。开元中,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并为千牛。有备身二十八人,主仗四十人,录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
●唐代历史(九)
○王府官
傅一人,从三品。掌辅正过失。谘议参军事一人,正五品上。掌訏谋议事。友一人,从五品下。掌侍游处,规讽道义。侍读,无定员。文学一人,从六品上。掌校典籍,侍从文章。东、西閤祭酒各一人,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自祭酒以下为王官。武德中,置师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启书疏,赞相礼仪;舍人四人,掌通传引纳;谒者二人、舍人二人、谘议参军事、友,皆正五品下;文学、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时,相王府长史以宰相兼之,魏、雍、卫王府以尚书兼之,徐、韩二王为刺史,府官同外官,资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閤则不开府。天授二年,置皇孙府官。玄宗诸子多不出閤,王官益轻而员亦减矣。景云二年,改师曰傅,开元二年废,寻复置,废常侍、侍郎、谒者、舍人。开成元年,改诸王侍读曰奉诸王讲读,大中初复旧。
长史一人,从四品上;司马一人,从四品下。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掾一人,掌通判功曹、仓曹、户曹事,属一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骑曹、法曹、士曹事。主簿一人,掌覆省书教,记室参军事二人,掌表启书疏,录事参军事一人,皆从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功曹参军事掌文官簿书、考课、陈设,仓曹参军事掌禄禀、厨膳、出内、市易、畋渔、刍藁,户曹参军事掌封户、僮仆、弋猎、过所,兵曹参军事掌武官簿书、考课、仪卫、假使,骑曹参军事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法曹参军事掌按讯、决刑,士曹参军事掌土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皆掌出使杂检校。典签二人,从八品下,掌宣传书教。武德中,改功曹以下书佐、法曹行书佐、土曹佐皆曰参军事,长兼行书佐曰行参军,废城局参军事。又有铠曹参军事二人,掌仪卫兵仗;田曹参军事一人,掌公廨、职田、弋猎;水曹参军事二人,掌舟船、渔捕、刍草。皆正七品下。家吏二人,百司问事谒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閤一人,正九品下。贞观中,废铠曹、田曹、水曹。武后时,家吏以下皆废。主簿、记室有史二人;录事、功曹、仓曹、兵曹、骑曹、法曹、士曹,各府一人、史二人;户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签以上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长史。
○亲事府
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皆掌校尉以下守卫、陪从,兼知鞍马。校尉五人,从六品上;旅帅,从七品下;队正,从八品下,队副,从九品下。皆掌领亲事、帐内陪从。自旅帅以下,视亲事多少乃置。
○帐内府
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自校尉以下,员、品如亲事府。初,典军以武官及流外为之,领执仗、帐内等。秦王、齐王府置左右六护军府、左右亲军府、左右帐内府。左一、右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副护军各二人,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兵曹、铠曹参军事,各一人,统军各五人,别将各一人。左二、右二护军府,左三、右三护军府,减统军三人,别将六人。左右亲军府,统军各一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兵曹、铠曹参军事,左别将,右别将,各一人。帐内府职员与护军府同。又有库直,隶亲事府;驱咥直,隶帐内府。选材勇为之。贞观中,库直以下皆废。亲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执仗亲事十六人,执弓仗;执乘亲事十六人,掌供骑乘;亲事三百三十人。帐内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
○亲王国
令一人,从七品下;大农一人,从八品下。掌判国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学官长、丞各一人,掌教授内人;食官长、丞各一人,掌营膳食;厩牧长、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长、丞各二人,掌府内杂事。长皆正九品下,丞皆从九品下。有典卫八人,掌守卫、陪从。舍人四人,录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公主财货、禀积、田园。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财货出入。有史八人,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
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候,各一人。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总诸道兵马,不赐旌节。高祖起兵,置左右领军大都督,各总三军。及定京师,置左右元帅、太原道行军元帅、西讨元帅,皆亲王领之。天宝末,置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招讨、都统之名始于此。大历八年,罢天下兵马元帅。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诸军行营兵马都元帅;兴元元年,置副都统。会昌中,置灵、夏六道元帅。黄巢之难,置诸道行营都都统。天复三年,置诸道兵马元帅,寻复改曰天下兵马元帅。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搜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备、军籍、赐予皆专焉。武德元年,改赞治曰治中。太宗即位,曰司马,下州亦置焉。显庆二年,置洛州司马。武后大足元年,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左右司马。神龙二年省。太极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马一人,亦分左右。
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行军参谋,关豫军中机密。景龙元年,置掌书记。开元十二年,罢行军参谋,寻复置。
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人。
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视事之日,设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节度使判宰相,观察使判节度使,团练使判观察使。三日洗印,视其勅薄K暌园嗽驴计渲畏瘢幌峡迹闶澄锌迹吖ξ驴迹还鄄焓挂苑犸为上考,省刑为中考,办税为下考;团练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防御使以无虞为上考,清苦为中考,政成为下考;经略使以计度为上考,集事为中考,脩造为下考。罢秩则交厅,以节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锁节楼、节堂,以节院使主之,祭奠以时。入朝未见,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皆亲王遥领。两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长史主之;大都护府之政,以副大都护主之,副大都护则兼王府长史。其后有持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也。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贞观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刍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廕田。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畋猎。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衣冠耻之。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
○中都督府
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八品上;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武德初,边要之地置总管以统军,加号使持节,盖汉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员有尚书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内兵民,总判省事。有仆射一人,从二品,掌贰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货监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财物、宾客、帐具、音乐、医药;有农圃监一人,丞四人,掌仓廪、园圃、薪炭、刍藁、运漕;有武器监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厩牧;有百工监一人,丞四人,掌舟车、营作。监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贞观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检校州事。其后都督加使持节,则为将,诸将亦通以都督称,唯朔方犹称大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则置营田使。武后圣历元年,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及安禄山反,诸郡当贼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废防御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载秉政,思结人心,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杨绾为相,罢团练守捉使,唯澧、朗、峡、兴、凤如故。建中后,行营亦置节度使、防御使、都团练使。大率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则领长史,都护府则领都护,或亦别置都护。都督府有掾,有属,有记室参军事,有典签,武德中省。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贞观十七年废市令。垂拱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分行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唐代官职(十)
○大都护府
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
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
○上州
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下。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节,丞曰别驾。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高宗即位,改别驾皆为长史。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复置。景云二年,始参用庶姓。天宝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长史一员。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皆从七品下;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中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司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司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军皆有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
○京县
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
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县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
○中县
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中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季冬,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县丞为之贰,县尉分判众曹,收率课调。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曰正。诸县置主簿,以流外为之。京县、上县,丞皆一人;畿县、上县,正皆四人。七年,改县正复曰尉。贞观初,诸县置录事。开元,上县万户、中县四千户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诸县,户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户一万以上置义仓督三人。其后畿县户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万户增一人。凡县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门事等,畿县减司兵,上县有司户、司法而已。凡县皆有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京县学生五十人,畿县四十人,中县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二人,正七品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军镇,二万人以上置司马一人,正六品上;增仓曹、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不及二万者,司马从六品上,仓曹、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御。凡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仓曹参军事,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中镇则兵曹兼掌。兵曹参军事,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马驴、土木、谪罚之事。上镇:有录事一人,史一人,仓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中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下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一人。凡军镇,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总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废戍子,每防人五百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五十人为上戍,三十人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开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品同诸军判司,专莅营田。永泰后,诸镇官颇增减开元之旧。
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有祝史三人,赍郎各三十人。
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关: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下关:令一人,亦从九品下。掌禁末游,察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据过所为往来之节。凡关二十有六,京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关,元驿道者为中关,余为下关。丞掌付事、句稽、监印、省署钞目,通判关事。上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关: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雉及杂当。初,诸关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监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长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长二人。永徽中,废津尉,上关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关置津吏六人,下关四人,无津者不置。
●三国官职一览表
大将军:战国时始置,是将军的最高封号,东汉时多由贵戚充任。具体名号有建威大将军、骠骑大将军、中军大将军、镇东大将军、抚军大将军等等,除骠骑大将军之位稍低于三公之外,其余均在三公之上。三国时夏侯惇、姜维等人皆为大将军。
大司马:汉武帝(刘彻)废太尉设大司马,光武帝(刘秀)又废大司马为太尉,故大司马即太尉,为掌管军政和军赋的最高官职,即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东汉时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
大司农:秦时称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魏初设大农,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称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两汉时大司农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而到了三国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则只能负责这些物资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鸿胪:秦时称典客,汉初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管接待宾客之事。九卿之一。
卫尉:秦时始置,汉景帝(刘启)初更名为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掌管宫门警卫。九卿之一。
太尉:同大司马。曹丕即位后任贾诩为太尉。
太傅:辅弼国君之官,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曹叡即位后人钟繇为太傅。
太常:秦时称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其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为百官治病)、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九卿之一。
太仆:秦和两汉均设太仆,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九卿之一。
太守: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少府:秦和两汉均设少府,王莽称共工,与大司农一同掌管财货。不过大司农掌管国家财货,而少府则管供养皇帝。其属官有掌管御用纸、墨、笔等物的守宫令、掌管刀剑弩机等物的尚方令、掌管衣物的御府令、为宫廷治病的太医令。九卿之一。
中常侍:秦时始置,东汉时由宦官担任,掌管文书和传达诏令,权力极大。
中书监令:曹操为魏王时,设置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黄初初年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并特置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之前。
中领军:曹操为丞相后置领军,不久改为中领军,掌管禁卫军。
中护军:曹操为丞相后置护军,不久改为中护军,掌管禁卫军,地位略低于中领军。
长史:秦时始置,西汉时丞相下有两长史,其职务相当于秘书长,即最高国务机关中事务主管。将军幕府中亦有长史,为幕僚之长;可分令部队出战的称为将兵长史。东汉的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府亦设长史,职任颇重。三国沿置不改。
从事:刺史的佐官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等都称为从事。
仓曹掾属:主管仓谷之事的官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司徒: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教化,三公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水土及营建工程,三公之一。
司隶校尉:汉武帝始置,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简称司隶。刘备在蜀称帝时以张飞为司隶校尉。
司金中郎将:曹操于建安十年(205)置,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铸造的官员。
主簿:汉始置,掌管文书簿笈,司空、丞相府及刺史的佐官中都设有主簿。
功曹:刺史的佐官,掌管考查记录功劳。
东西曹掾属:曹操为丞相后下设东、西曹掌管人事工作,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员的任免,西曹主观丞相府官员的任免。其负责人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丞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员。
光禄勋:秦时称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奉车都尉、掌管副车马匹的附马都尉、掌管羽林骑的骑都尉,而大夫、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廷尉:秦时始置,汉景帝更名为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廷尉掌管刑法狱讼,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平,故以为号。廷尉的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成为廷尉三官。九卿之一。
县令长:春秋战国时始置,一县的行政长官,人口在万户以下的县的长官称为令,万户以上的称为长。县令长的佐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县尉和掌管文书、仓狱的县丞,一般每县有丞、尉各一人,大县有尉两人或更多。
尚书:“尚”就是执掌的意思。秦汉时,尚书只是少府的属官,掌管殿内文书,地位很低。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因在皇帝周围办事,地位逐渐重要。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又称选部,掌管选用官吏;左民掌管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掌管少数民族和外国事务;五兵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掌管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最为重要。
尚书令:秦时始置,为尚书台首长,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掌管一切政令的首脑。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曹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尚书郎:尚书台内负责起草文书的官员。东汉选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侍中:秦时始置,为丞相的属官,掌管拾遗补缺、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及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
宗正:秦时始置,王莽称宗伯,东汉复称宗正,掌管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九卿之一。
征东将军:统领青、兖、徐、扬四州,屯驻扬州。
征南将军:统领荆、豫二州,屯驻新野。
征西将军:统领雍、凉二州,屯驻长安。
征北将军:统领幽、冀、并三州,屯驻蓟州。
刺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意,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官职。
参军:东汉末曹操以丞相总揽军政,其僚属往往以参丞相军事为名,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校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黄门侍郎:秦汉时,宫门皆黄色,故号黄门。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
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督军:高级统兵长官,位在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之下。
督邮:汉代各郡置督邮官,掌管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兼管宣达教令、讼狱捕亡等事。
●宋朝官职制度的特点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⑶。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⑷。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五)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謄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⒅。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⒆。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⒇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注释:
⑴⑽⑾《宋史》职官志一。
⑵⑿⒀⒁⒂⒃⒄《宋史》职官志二。
⑶⑷《宋史》兵志二。
⑸⑹《宋史》选举志一。
⑺⑻⑼《宋史》职官志十。
⒅⒆《宋史》职官志十。
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宋朝收回节度使兵权,节度使后来只是荣誉称号,只发奖状不给实权。元代废除。
●清朝官员品级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清代官衔
文官分大夫、郎、佐郎三种,武官分将军、都尉、骑尉、校尉四种。
文官大夫为五品以上官员,郎为正六品至正八品官员,佐郎为从八品以下官员。
正 从
一品 光禄大夫 荣禄大夫
二品 资政大夫 通奉大夫
三品 通议大夫 中议大夫
四品 中宪大夫 朝议大夫
五品 奉正大夫 奉直大夫
六品 承德郎 儒林郎
七品 文林郎 征仕郎
八品 修职郎 修职佐郎
九品 登佐郎 登佐郎
从六品和正七品中如系吏员出身可为宣德郎,地位与正六品等,正从九品同称登佐郎。
武官中将军为从二品以上官员,都尉为正三品至从四品官,骑尉为正五品到七品官,校尉为正八品以下官员。
正 从
一品 建威将军 振威将军
二品 武显将军 武功将军
三品 武义都尉 武寅都尉
四品 昭武都尉 宣武都尉
五品 武德骑尉 武德佐骑尉
六品 武略骑尉 武略佐骑尉
七品 武络骑尉 武络佐骑尉
八品 奋武校尉 奋武佐校尉
九品 修武校尉 修武佐校尉
●官员的服饰
清时官员的服饰有严格的规定,依品质,数量,颜色的不同来区分官位的大小,是不许 滥用的。
服饰大致有下列五种:一,顶戴,二,蟒袍,三,补服,四,腰带,五,坐褥。
这里把各品穿戴 的顶戴,蟒袍,补服列表如下:
顶戴 蟒袍 补服
一品 珊瑚 九蟒五爪 (麒麟) 仙鹤
二品 起花珊瑚 九蟒五爪 (狮子) 锦鸡
三品 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 九蟒五爪 (豹子) 孔雀
四品 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虎) 雪雁
五品 水晶及白色明玻璃 八蟒五爪 (熊) 白鹇
六品 砗磲及白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彪) 鸬鹚
七品 素金顶 五蟒四爪 (犀牛) 紫鸳鸯
八品 起花金顶 五蟒四爪 (犀牛) 鹌鹑
九品 镂花金顶 五蟒四爪 (海马) 练雀
未入流 镂花金顶 五蟒四爪 (獬豸) 黄鹂
(御史、按察史、提法史等衣饰图案为獬豸)
明朝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是临时官位。
清代,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
鸦片战争前,清共有8总督16巡抚。
八督: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
16抚:江苏、安徽、河南、山东、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云南、贵州、福建、江西。
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督抚直到公元1906年才设。直隶、四川只设总督,不设巡抚,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总督兼任。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1885年,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台湾建省)福建巡抚有闽浙总督兼任。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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