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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进士、知汉中府:刘应同

192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人名大辞典》(以下简称《辞典》),对刘应同是这样记载的:
刘应同,明潜江人。字襟河,万历进士。知汉中府。郡有张桓侯庙,里岁为神娶妇,一不应,则多水灾、疾疫。盖妖物凭之。应同至,火其庙,一郡震惊。是年,亦殊无故。里人感德,立祠祀之。

刘氏旺年大吉头像


《大清一统志·名宦》(以下简称《一统志》与前述记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辞典》照录的是《大清一统志》的内容。这也是正常现象,《辞典》不可能凭空杜撰历史人物。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二千多年的历史中,共经历了八十三个王朝,有五百五十九人当过皇帝或国王,而朝臣、州府-等那就寥若繁星,难计其数了。一人个人能名垂史册,且被朝廷认定为“名宦”,说明这人为官多有独到之处,是一位了不起的历史人物。
刘应同出生在今潜江市竹根滩镇荷湖垸(古地名,今罗赵湾、田湖、田店村一带)。2014年10月16日,田岭三组的刘氏七十九世孙刘升洪(竹根滩镇学区干事)老师拿出他主编的《刘氏家谱》(安成世家)向我介绍,刘应同是他的直系先祖,他们的祖上是汉景帝刘启第六子长沙定王刘发的支系,元末明初从江西安福县密湖(今安福县竹江乡洋口村)迁徙入潜江的。由此,《四川通志·职官志》就依此记载为:“保宁知府刘应同,安福进士”。
(一)
万历十一年(1583),刘应同荣登进士之榜,最初任刑部郎。刘应同在刑部郎任上,针对当时各地呈报刑部伸冤状较多的情况,他上奏皇上“请开豁凝滞”。得到了万历帝朱翊钧恩准后,他即对陈年疑案进行复审,纠正了很多冤假错案,一下子平冤昭雪了一百零六桩冤案。他还根据审理这些冤假错案的感受和体会,撰写了《昭狱录》一书,以此告诫后人。只可惜此著作失传远久,只能让我们在想象中感知刘应同面对堆积如山的陈年案卷一一认真审阅的情景;面对-叫屈的案犯,他公正客观、秉公而断的包公形象。康熙《潜江县志》(以下简称《县志》)卷十五·人物志,对刘应同传的开头一段是这样记载:“官刑部郎,疏请开豁凝滞,重辟百有六人,有手著《昭狱录》”。
刘应同因公正无私,廉明清正,又有卓越的组织领导才能和胆识,他升迁为汉中知府(今陕西汉中市)。《县志》记载:刘应同上任伊始即遇汉中闹大饥荒,他除了奏请开仓赈灾外,将自己的俸禄银和积蓄也全部捐献出来为老百姓买米施粥。就是这样饥荒仍没缓解,于是妻子戴氏将娘家陪嫁的金银首饰也拿出来全部卖了捐赠赈灾。虽然此举无宜于杯水车薪,但汉中的老百姓得知此事后,口口相传,感恩不尽。
虽然刘应同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投入赈灾救灾之中,但是由于饥荒面太广,饥民众多,仍有很多人食不果腹,卖儿鬻女,境况凄惨。当时朝廷派出的一位巡视灾情的监司到了汉中,饥民闻之朝廷派来了-,纷纷跑来-求食。由于饥民对监司没带来赈灾的钱粮而不满,突然发生哗变,差点要了监司的命。监司恼羞成怒,认为刘应同治政无方,赈灾不力,欲构罪将他下狱。有良知的百姓和-为其鸣不平,纷至沓来向监司呈情。监司知道其清廉无私,倾其所有进行赈灾的事迹后,亦受感动,随即将其释放了。
(二)
最能表现刘应同超人胆识才能及爱民如子情怀的是他不惧鬼神,怒斩神像一事。
此事发生在刘应同从汉中知府调任保宁(治所在今四川阆中市,辖境相当于今广元、剑客、南部、巴中等七县市)知府时。本文开头《大辞典》所言“知汉中府,郡有张桓侯高庙”有误解,应该是保宁府。保宁是一个历史沉淀很深厚的地方,除了是古巴国别都外,三国蜀汉时期曾是开国重臣、五虎上将之一——张飞的领地。公元221年,刘备平定益州(三国时期的益州辖区甚广,包括四川折多山、云南怒山、甘肃武都、湖北郧县、保康后等相连地区)后,派张飞为巴西(即相当于明朝所说的保宁府辖区)太守,领军驻阆中达七年之久。张飞为报结拜兄弟关羽被吴军所害之仇,在阆中率众东征吴国前因鞭打部将范疆、张达而被杀,死后追谥为桓侯。阆中民众慕其忠勇,在其墓前建了张桓侯(张飞)庙,以礼祀奉。
一千多年过后,到了刘应同驻阆中任保宁知府时,张桓侯庙却被巫婆把持,弄得完全变味了。《一统志》和《县志》都记载有:“时郡有张桓侯庙,岁娶妇于巫”,“里人醵((jù,大家凑钱)钱买女,合鼓吹笙帛纳庙。越三日,出其骨”。即巫婆假以张飞灵魂附体,说每年八月二十八张飞的生辰,都要给“他”娶一名年轻貌美的民女为妻,否则,就给这里降下水火和瘟疫灾难。巫婆装神弄鬼,夜晚将画有一些鬼怪的纸符悄无声息送到有女子家门口,早晨人们开门时见到这些有咒符的纸牍十分害怕。时节一到,保宁地区的民众就纷纷凑钱买女,敲锣打鼓带上金银财宝绸缎,将姑娘送到庙里。凡送进去的姑娘,时过三日就成为尸骨被抛出庙门。黎民面对此淫虐都害怕遭报应不敢违抗。
更荒诞无稽的是,巫婆一手操纵的“桓侯娶妻”之闹剧,居然闹到太守(即知府)头上了。《县志》记载:“至期,太守主之。太守不欲举行,则殃先”。即巫婆还说:桓侯娶妻典礼,要太守亲自主持,太守若推诿不去,将最先遭杀身之祸。过去,巫婆的话在保宁有点像圣旨,各任太守都诺诺照办了,从来没有人违抗。
刘应同到任听说此事,他不仅不信这一套骗人的巫术,还想下令将那巫婆一杀了之。但转念一想,杀了这个巫婆,还会再有新的巫婆继续装神弄鬼。他认真调查研究和谋划后,决定从庙和神像上做文章。于是他精心准备,筹办了一次一年一度声势浩大的“桓侯娶妻”祭祀活动。祭祀开始,他面对各地纷纷前来参加祭祀活动的民众,宣读了自己亲自撰写的一篇洋洋洒洒的《告桓侯》檄文。檄文说:你千古英雄的桓侯张飞大将军,“生为亲兄弟杀妻子,曾甘心于妇人否?死留香火祀春秋,肯失躬于淫祀焉?”。你是黎民百姓心中的神,你本应该护佑他们,但你如今被一妖孽操纵,肆意糟践民女,欺凌百姓,请你自读《汉律》,犯下的是何等大罪!我今天代表民众要斩你身首,火烧其庙,严惩妖孽。如果有罪,我将“谨按天诛”!
刘应同的这篇檄文真是惊天地、震鬼神,好不慷慨激昂,感人至深。参加祭祀的民众肃然起敬,巫婆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说完这些,他将巫婆投入了牢笼,将桓侯神像给推倒了,并将大庙烧毁,同时还将“桓侯”的头颅高挂城头示众多日。最后“藁(gǎo,古代行刑)悬其首,一郡震慑,妖遂以平。郡人戴德,立祠以祀”。
(三)
笔者在2007年元月,为梅苑及古街设计之事率队考察阆中时,曾进入过“汉桓侯祠”,即当年巫婆在此糟蹋民女的“张桓侯庙”。其雄伟壮观,幽雅精美,香客如织自不必说。由山门进,正中的敌万楼,左右的牌坊,大殿、后殿及张飞墓我都驻足过,尤其仰视殿内头戴王冠、手捧玉笏、竖眉瞠目、怒而生威的桓侯神像,给人是一种雄壮威猛的震撼感。现在想起刘应同的确让笔者佩服不已,在封建迷信观念盛行的旧时代,不惧鬼神,不怕“天诛”,斩杀神像,尤其是老百姓崇拜的忠勇之神张飞,并将巫婆下狱,是要有大无畏精神和卓越胆识的。
怪不得《县志》的编著者朱士尊先生在编写好了《刘应同传记》后,总感觉还有话没说完,如是特别在其传后加了一段评语:“桓侯事,大意与‘河伯娶妇’同。而投巫于河与藁悬神像则难易霄壤,非胆识卓越,鲜不为祸福所动矣……异人异事,应有异报焉!”
刘应同为了护佑一方黎民卓尔不群,诛妖孽、斩神像后,得到的“异报”是善报。他的长子刘贞吉中了举人,任职于北闈;再后,他的小儿子刘昌吉与昌吉之子刘璔(zēng)、侄子刘璹(shú)三人,在崇祯十二年(即1639年。其《刘氏家谱》误刊为1579年,而这一年是明万历七年)科同一榜中举,成为潜江乃至中国士林中罕见之事。刘昌吉任黄陂教谕,刘璔任德兴知县。刘应同的父亲刘尔顺被敕封为承德郎刑部广东清史司主事;母亲郭氏,妻子戴氏被敕封为安人。
《县志》载,刘应同辞世后,葬于县东北菏湖垸(今罗赵湾二组与田店小学交界处),后其子孙袝葬于此处。据刘升洪介绍,刘应同之墓和墓碑毁于“文革”时期,其高大的墓碑先是被挖去做了桥板,后又被砸碎填了公路。

同名人物
刘应同(1903年-1933年),男,湖北省阳新人,1903年出生, 生前为赤卫队队员,1933年在本县走马坜作战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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