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00多年前,刘姓开始向河南及江苏传播。战国时有个叫会的晋大夫,他有子孙留居秦国,称刘氏。至战国后期,秦国灭了魏国,刘氏宗族随秦军进入魏国都城大梁,即今河南开封。他的十世孙在魏国任职,魏灭后迁至大梁,生子刘清辗转到今江苏等地。
第一、关于战国时魏国从安邑迁都大梁的时间问题。
对于战国时魏国从安邑迁都大梁的时间,《史记》和《竹书纪年》等记载的时间不同。
《史记》魏世家中记载:“(魏惠王)三十一年(公元前339年)秦、赵、齐一起攻伐我。秦将商君欺诈俘虏了我将军公子n,然后掩袭夺取他的军队,攻破它。秦国任用商君,东面拓地到达黄河,而且齐国、赵国屡次攻破我,安邑又接近秦国,因此迁都大梁。”
《史记》的这种说法,对后世影响很大,后来在《资治通鉴》中也得以延袭。
然而《史记》另外两处的记载说明上述记载有误。如‘魏世家’记载:魏惠王十七年(公元前353年),魏国派大军围困赵国的都城邯郸,第二年拔取邯郸,赵国向齐国讨救兵,齐国派田忌、孙膑率军救助赵。田忌打算直接进入赵国攻击魏军,孙膑却建议他利用大梁城内空虚之机,“引兵疾走大梁”,迫使魏军撤军自救,以解邯郸之围。田忌采纳了孙膑建议。魏军果然回师自救,在桂陵与齐军展开激战,魏军遭致惨败。这说明至少在魏惠王十七年(公元前353年)之前,魏国就已迁都大梁,所以齐国才把大梁作为主要进攻目标。如果此时魏国的都城仍在安邑,立即回救大梁显然没有必要。
同样《史记》‘秦本纪’中记载,“(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卫鞅作大良造,带兵队围攻魏安邑,安邑降服”。既然安邑在公元前352年已经降服于秦,说明在公元前352年以前,魏国的国都已经不在安邑。不存在公元前339年从安邑迁都的问题。
《史记》的以上记载,均说明《史记》中记载的迁都时间为魏惠王三十一年(公元前339年)明显有误。
对于魏惠王从安邑迁都到大梁的时间最有发言权是《竹书纪年》,因为《竹书纪年》是魏惠王之子魏襄王时的史官所作,可以说是魏国的官方档案材料。魏国迁都大梁是该书作者前一代发生的国家大事,时间相距不远,关于此事的记载应该最准确、最可信的。但是,由于《竹书纪年》书简残缺错乱,文字难于辨认,后人在对它进行考释、校正时的看法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样依据这本书,《水经注》、《汉书》注等都引作魏惠王六年,即公元前364年;而《史记集解》、《孟子正义》等却引为魏惠王九年,即公元前361年。不过两种说法时间只相差3年。也就是说,按《竹书纪年》记载的魏惠王迁都的时间应是在公元前364年至公元前361年之间。都是在齐魏桂陵激战和秦将卫鞅围攻魏安邑,安邑降服之前。
魏惠王究竟是公元前364年,还是公元前361年从安邑迁都大梁的呢,看看《史记》记载的秦魏之间从公元前366年到公元前362年战争情况就清楚了。
秦献公自公元前384年继位后,在秦国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强国富民的措施,并迁都于栎阳,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秦国已跨入七国最强之列。秦献公从公元前366年到公元前362年,连续数年向魏国开战,决心收复被魏国占领的河西之地。《史记》分别在‘秦本纪’和‘魏世家’作了相关记载:如‘魏世家’记载:“魏惠王五年(公元前366年)秦在洛阴大败韩魏联军”;‘秦本纪’记载:“(秦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64年)章fc魏x战于石T,厥捉兵六万,天子R”;‘秦本纪’记载:“(秦献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62年)和魏晋战于少梁,俘虏了将军公孙座”;‘魏世家’记载:“魏惠王九年(公元前362年),在少梁跟秦战斗,秦俘虏了我公孙座,轻易占领了庞”。
编者注:文中提到的魏晋或晋兵,实际是指魏国或魏军,因在公元前403年,韩、赵、魏初为侯,实际已经三分晋了(此时晋国实际上是一个空架子),公元前376年魏、韩、w灭x,绝无后,三家彻彻底底的瓜分了晋国。到公元前362年哪里还有晋兵六万。
从《史记》上面的记载看,魏惠王于公元前364年迁都的可能性小,因为那时秦军还没有威胁到魏都安邑的安危。最大的可能是公元前361年。因为公元前362年秦军在少梁大败魏军,俘虏了魏国的将军公孙座,还轻易占领了庞城。尤其少梁在黄河西岸,若秦军从少梁渡过黄河再到魏国都城安邑就很近了,这时魏都安邑的安危已经受到秦军的严重威胁,魏惠王于第二年(即公元前361年)被迫把国都从安邑迁到大梁是完全可能的。
因此,《史记集解》、《孟子正义》等关于魏惠王是在魏惠王九年,即公元前361年从安邑迁都大梁的记载是可信的。
第二、《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上有这么一段记载:“……会适秦,归晋,有子留于秦,自为刘氏。生明,明生远,远生阳,十世孙,战国时获于魏,遂为魏大夫。秦灭魏,徙大梁,生清,徙居沛”。……”这一段记载中的“秦灭魏”明显有误。理由如下:
1,魏惠王从安邑迁都大梁时,留秦者的十世孙作为魏国的大夫,他应随国家机构一起迁徒到大梁,尤其是在安邑的安危受到秦军的严重威胁时,他不走是不可能的。
2,秦灭魏的时间是魏王假三年(公元前225年),灭魏的方式是秦军引水灌淹大梁,整个大梁一片汪洋,魏王假投降,未跑出去的人几乎全部淹死。就算留秦者的十世孙因为种种原因,在魏国从安邑迁都时没有去大梁,秦灭魏后,他去一片荒芜的大梁还能干什么?就算过一段时间,大梁的生存环境好转了,一个魏国的大夫,他能在秦国的土地上安然的结婚生子吗。
3,《新唐书》记载的“徙大梁,生清”,就是说刘清公是在大梁出生的。如果留秦者是在秦灭魏后才到大梁,刘清公的出生年肯定是在公元前225年以后。《史记》记载的刘邦公生于公元前256年是不争的事实,刘清公的生年比他的曾孙刘邦的生年都还晚31年,这岂不是笑话吗。
所以,留秦者的十世孙,作为魏国的大夫,只能是在公元前361年,随魏国从安邑迁都到大梁时徒大梁的。他不可能是在秦灭魏后才徒大梁的。《新唐书》的这一段记载中的“秦灭魏”明显有误,可能是“魏迁都”的笔误。
刘龙公三十世孙刘晓辉(光贵)
2010年8月于四川省广汉市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