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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吏、进士、兵部尚书:刘龙

刘龙(1476—1554),字舜卿,山西襄垣人,刑部员外郎刘凤仪之子。他十岁即能作文,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乡试考中第二名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考中伦文叙榜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被授职翰林院编修。曾经充任经筵讲官。武宗正德年间,官居侍讲学士。曾两次出任顺天府乡试主考官。刘瑾被诛杀后,任职左春坊。嘉靖六年,升为南京礼部尚书,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卒年七十八,赐谕祭,赠太子太保。谥文安。

刘氏画苑


刘龙生平
刘龙乡试曾获第二名。明孝宗弘治十二年(1499)己未科伦文叙榜进士第三人。殿试夺得探花后,授翰林编修,充经筵讲官。正德年,参与编修《孝宗实录》,改授兵部职方主事,升吏部考功员外郎。不久,又升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修撰、侍讲学士。曾于正德八年(1513)、十四年(1519)两次出任顺天府乡试主考官。正德十六年(1521)又负责教习庶吉士。嘉靖初年,开筵进讲,以简明流畅受到皇帝的褒奖。后与修《武宗实录》,升为礼部右侍郎。嘉靖四年(1525)十月,又转左侍郎,仍兼日讲官。
世宗欲以太后庙谒,刘龙执祖训,以为不可,连上三章,世宗为听。嘉靖七年(1528)五月,升任南京吏部尚书,负责考察在京官员,去留得当。嘉靖二十五年(1546),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当时边境常有骚乱,刘龙上疏提出六条建议,皆切中时弊。任上他整顿军务,扩充军丁万余名,训练部队,使地方盗贼销声匿迹。他在负责考选军政官员时禁绝请托,使被淘汰罢黜的官员都无话可说。他任尚书六年后,被朝廷召回。
刘龙多次上书,以年老乞归。世宗特允驰驿归乡。嘉靖三十三年(1554),刘龙去世,享年78岁。赠太子太保,谥文安。

刘龙著作
著有《紫岩集》48卷、《尚书讲章》8卷及《奏议》4卷行于世。
注释
《重修襄垣县志·卷六·人物·乡贤》页六:刘龙,字舜卿,号紫岩,凤仪长子。宏治己未探花。
初授翰林院编修,历修撰、中允、学士、经筵日讲,进谏以屡盛,约以持盈之说。世宗嘉纳。两典顺天乡试,俱称得人。升礼部侍郎。帝欲以太后谒庙,龙执祖训不可凡三上竟报罢。
寻升南京礼部尚书,改吏部尚书。考察京职去留,允当调兵部尚书。裁中贵人以法,虽魏国、永康、抚宁亦鲜假借。
时宣、大有警,条上机宜六事。历尚书六年,召还京。屡疏乞休,特允驰驿。卒年七旬有八,赐谕祭,赠太子太保。谥文安。有《紫岩集》四十八卷、《尚书讲章》八卷,《奏议》四卷行于世。(入乡贤祠)
《重修襄垣县志·卷五·选举·举人》页五:刘龙,凤仪子。宏治乙卯。
《重修襄垣县志·卷五·选举·进士》页三:刘龙,凤仪长子。宏治己未探花。累官至学士、经筵日讲、兵部尚书,入乡贤。见人物志。
参考文献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李廷芳 徐珏 陈于廷.《重修襄垣县志》. 清光绪六年(1880年)刻本.
著作编辑 语音
著有《紫岩集》48卷、《尚书讲章》8卷及《奏议》4卷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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