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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进士、太平司理:刘垓

《大明一统志·人物》曰:“刘垓,潜江人,隆庆辛未进士,授太平司理,有声。转礼部,恳求吴、赵二史,廷杖。忤执政被谪,再起云南学宪,得士心。谢政归,创同仁书院讲学。置义田仓冢。卒,祀乡贤。”

刘氏双飞头像


(一)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芸芸众生亿万之多,一个人能参与国家重大事件并在国史上留下一笔,说明这人是当时很了不起的风云人物。刘垓就是其中之一,他字达可,号肖华,是今园林办事处深河居委会人。其父刘勋(前面有传)是明嘉靖七年(1528)举人,最后在河东运同任上,留下“三历财贿之地无所染”的美名。
刘垓做官和为人,受其父亲影响很大,他乐善好施,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刚介自立,敢于直言,为人仗义被世人称道。明隆庆五年(1571)年,刘垓中进士后,仕途一路通达顺畅,授太平司理(都事的别称,正七品),到了万历五年(1577),短短六年时间,刘垓已授礼部员外郎了,官衔从五品。他在礼部主要从事言官工作,就在这一年,因为首辅张居正父亲之死,为“夺情”一事,刘垓直谏犯上,仕途和人生发生了急骤变化。
事情是这样的:1573年明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十岁继位,始称万历元年。因皇帝年幼,江陵人张居正以托孤重臣任首辅辅政。在皇太后和皇后的信任和支持下,张居正一方面教朱翊钧读书背经,研修帝王学说,另一方面主持朝政,大胆推行改革创新,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清理丈量土地,改革税赋,推行“一条鞭法”等等,使衰败的明朝出现了一些复兴景象。
万历五年(1577),张居正父亲张文明在江陵老家病逝。按明朝的礼制,张居政必须辞官回家守孝三年(实际规定是二十七个月),期满再另行复起。除非皇上特别下旨“夺情”不许辞官丁忧。明朝自立朝以来,除投身军队,军务在身外,朝中大臣很少有被“夺情”的。那年,万历帝朱翊钧年仅十四岁,的确还不足以独掌朝政;同时朱翊钧认为张居正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正在进行之中,如果他离职丁忧,改革将前功尽弃。张居正除了有以上认同外,他最担心的是时过境迁,大权旁落他人之手。因为,当他接到丧信的第三天,内阁僚属、翰林院学士等就纷纷到次辅吕调阳府上去朝拜了,让他深切地感到人还没走茶就凉了。于是,张居正使用了一些权术,活动好了皇太后和皇后及部分朝臣,他向皇上故作姿态呈上《乞恩守制疏》折子,痛述了一通父子人伦、乞求守制丁忧的心情。朱翊钧未能悟出其中奥秘,在皇太后和皇后的授意下,下达圣旨写道:“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赖,岂可一日离朕?父制当守,君父尤重。准过七七,不必具辞”。
朱翊钧的“夺情”圣旨一下好像捅了马蜂窝。率先上疏反对“夺情”的是翰林院修编、张居正的师徒吴中行,他的《因变陈言明大义以植纲常疏》,认为“夺情”既不近人伦情理,也不符义理法度。第二天,翰林院检讨赵用贤再上疏,请张居正辞官奔丧归葬。接着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又联名上疏,要张居正回籍丁忧守孝。这下惹怒了张居正,更使皇上龙颜大怒。朱翊钧认为吴中行等四人的矛头不仅仅是对张居正,更是犯上作乱,对自己权威的藐视。于是朱翊钧决定效仿祖上,对直言犯谏者进行廷杖,达到以儆效尤,以正视听目的。
朝臣中竟还有不被这场淫威所吓倒的。这时,刑部观事邹元标义无反顾地呈上奏折,矛头直指张居正,认为皇上对张居正“夺情”正中其私营之心,他张居正学术偏隘,涉事乖张,自用太甚等诸多过错。皇帝十分恼怒,又下令对邹元标廷杖八十,并将其送进了监狱。这时,礼部员外郎刘垓更是不识时务,愤不能抑,他再次上疏,认为上述五人都是忠君良臣,是正人君子,极孚众望,廷杖太冤,不计后果地上奏疏论施救,结果同样遭更惨重的廷杖,差点丢了性命。随后,保下小命的刘垓被流放到边远的云南当了提学佥事。于是就有了本文开篇的记载。
(二)
明朝对朝臣的廷杖是实施最多最严酷的。万历帝朱翊钧的爷爷嘉靖帝朱厚熜,因以堂弟身份继承明武宗朱厚照的位,在嘉靖三年(1524)为其父朱祐杬封“皇考”(即皇父)之事引起朝廷近臣争论不休,史称“大礼议”,有二百多臣僚哭谏反对,一怒之下二百多人全遭廷杖,其中下狱者一百一十人,被杖毙十七人。刘垓没被杖毙已经是够幸运了,围绕张居正的这场“夺情”风波,看似争论“伦理纲常”。其实不然,此仍明朝中后期君王无能或不贤明,朝廷党争泛滥成灾的集中表现,也是明王朝走向没落和灭亡的开始,更是张居正辅政时期过于刻毒专横,不能虚己待人,得罪人过多,刚愎自用性格悲剧所在。朝臣们早已看不惯张居正独搅朝政的做法,都希望他早点滚开走人。这次其父死让其辞官丁忧正是再好不过的机会,刘垓仗义执言犯谏救人只是助推了这场风波。同时,也为张居正死后尸骨未寒,被万历帝下旨“开棺戮尸”埋下了伏笔。
刘垓被贬云南所任“学宪”或称“佥事”(正五品),是提刑按察司在各省所设的提学、督学,即专门负责巡察全省学政,考核教学优劣工作。大多是朝廷四品官或翰林院修编一类的-充任。可能朝廷认为刘垓的确是一难得的人才;同时,也可能是皇上欣赏他的秉公仗义之举的铮铮铁骨,才只将他由朝臣贬为了外官,并没有像其他犯谏廷杖者被削职为民,或获牢狱之灾。《县志》记载,刘垓在云南督学期间,“精鉴拔,滇士被其风教,文运为之一变”。也就是说刘垓在云南非常重视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注重教化民众和学风、教风的整顿,使云南形成了重教崇文的好风尚,其社会风气和文化教育事业焕然一新。可以说刘垓为我国边远地区教育文化事业是作过巨大贡献的人。
(三)
刘垓致仕回到家乡后,没有一点官架子,回乡随俗,与乡邻和睦相处,并十分热衷于家乡的公益事业。《县志》(卷十五·人物志)记载:刘垓“致仕归里,睦乡党,善风俗,益以明道为己任。建同仁书院讲学,以掖后进。邹公元标、刘公元卿皆有记。置学田、设义仓、施义冢,乐施不倦”。
进一步查考《县志》,梳理刘垓致仕归里后对家乡的主要贡献有:在县城西(即今深河居委会一带)建同仁书院,让乡邻学子都能入学读书,并亲自为学生讲学;在黄汉垸(今杨市黄垸村)、道仁垸(今竹根滩三江村一带)买田一百二十亩,取其租金收入,供家庭贫困的寒门学子读书;买地数亩,在县城西门外置义冢一处,为那些无名、无人殓死者留下一片安息之地;受知县曹珩之托,为重修的城隍庙写记刻石,教化官吏和民众“非礼莫行”。
甘鹏云先生在《潜江旧闻录》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万历三年(1575),潜江知县朱熙洽(江苏昆山人)开展声势浩大的“清田均赋”工作,请在京城为官且颇有声望的刘垓写点东西,以便震慑豪强和刁民。当时刘垓正在礼部员外郎任上,他深知家乡“频年洪水为害,田是用圮,疆湮井没,户移赋易,有无田而粮者,有无粮而田者,有田与粮不均者”的现状,立即提笔写下了《清田碑记》一文,洋洋千字,将清田均赋可“安民生而斗争端”,“富人得免他日患”,“贫民得免今日患”的好处及“夫赋不患者多,患不均”,“夫田不患寡,患不清”的道理论述得十分明白。无论是豪强劣绅,还是黎民百姓,谁看了都会积极支持清田均赋工作。这样使朱知县在潜声望极佳,随后得到了升职。
刘垓历经官场磨难后,致仕回乡在这些公益活动中感受到了人生在世的价值,并从中找到了快乐和幸福。一日他游了县城东北隅(今徐角变电站一带)的妙庭观后,留下了这样的诗句:
空中楼阁隐云窝,为避炎蒸载酒过;望去山川连紫极,摘来星斗控银河;槛前影挂三江棹,天外香分十丈荷;乘欲凌云飞且在,杏坛谁与赤松多。
从此诗文中可以看出刘垓在家乡晚年时光的惬意。
刘垓育一子,名刘南金,恩贡,没有入仕记载;其孙刘泌如,高隐不仕;曾孙刘效曾,贡士,他还真效仿了曾祖父刘垓,历任谷城教谕,后擢升怀宁(今安徽安庆一带)知县。刘垓死后,随其父刘勋葬于“县东北二十五里竟陵古院(今天门张港一带),并与其父刘勋一同入潜江的“乡贤祠”,一同进了古县城西街的“世署清华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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